作者CivetQ (hi~我是貓仔)
看板HRM
標題[問題] 新制特休回溯問題
時間Wed Jan 11 20:25:40 2017
聽說有些公司行號依新的勞基法38條解釋,
特休要回溯到就職的年度補給特休天數
朋友突然因此多了15天的假了
請問有回溯到就職日的法條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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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apen: 我猜他們誤解了曆年制的計算由來,所以會以為差距十幾天 01/11 21:50
2F:→ aapen: 我公司剛開始也是有顧問說1、3、5年都有少給,補起來要14天 01/11 21:51
3F:→ aapen: 可是其實只要補2017/1/1~到職日週期的部份而已 01/11 21:52
4F:→ foralive520: 樓上正解 01/13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