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is066 (Shinhu)
看板HRM
標題[問題] 使用補休後的加班費計算問題
時間Thu Jul 14 02:17:28 2016
大家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平日工時8H(9:00-18:00,休息時間1H)
早上有事用了2H的補休(9:00-11:00)
但晚上又加班了2H(18:00-20:00)
那這樣加班的2H會有1.33倍嗎?
公司人資的意思是
若使用補休2H,代表當天只上了6H的班,工時不滿8H
所以加班費計算也要往後延2H,必須超過20:00才有1.33倍
請問是這樣嗎?
但補休2H是有支薪的,難道這2H不是算在當日工時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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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nwei: 不對~除非人資有與你協商那天工作時間改為11:00~20:00然後 07/14 07:52
2F:→ ynwei: 取銷補休,否則應按勞動契約正班工時,超過就應發加班費~ 07/14 08:04
3F:推 banana321: 請問如果是變形工時問題,如果每日正常工時是10小時 07/14 21:51
4F:→ banana321: ,然後加班2小時,等於每日上班工時12小時,如果有 07/14 21:51
5F:→ banana321: 請特休2小時,那麼當天還有加班費嗎,人事說沒有 07/14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