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igo199 (蹦啾)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勞工退休金問題
時間Thu Apr 14 17:06:51 2016
公司負責人的老婆 (即老闆娘) 之前選擇舊制,
現因符合舊制勞工退休資格,被勞工局要求提撥足額退休準備金至台銀專戶,
如她從公司先辦理退休,一個月之後再加保回原公司,
請問合法嗎?會被勞工局罰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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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eorge31708: 不用辦退休阿!離職就好了。老闆娘也不會自己要求退 04/17 20:55
2F:→ george31708: 休金。按法令自願離職本來也就不用付。 04/17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