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Luna (漾漾)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年結制計算特休,前半/後半年到職,假不同
時間Tue Nov 18 15:36:38 2014
公司原本是依到職日起算,最近為了統一管理要求改為年結制
小的數學和邏輯不太好,把自己的算法貼出來,求前輩指點一下 QQ
一、年初2011/2/1到職:
2012/1/1給假:6.5天 = 7/365*334天(到職天數)
2013/1/1給假:7天
2014/1/1給假:0.5天+9天 = 7/365*31天+10/365*334天(334為該員實際第三年度之天數)
-假設該員2014/2/1離職-
至2014年度,給假總天數為23天
勞基法滿三年應給天數為21天,合法。
二、年中旬2011/7/1到職
2012/1/1給假:3.5天 = 7/365*184天(到職天數)
2013/1/1給假:7天
2014/1/1給假:3.5+5天 = 7/365*181天+10/365*184天(184為第三年度之天數)
-假設該員2014/7/1離職
至2014年度,給假總天數為19天
勞基法滿三年應給天數為21天,少於21天已違法。
想請問為何同樣的算法,一個會多休,一個會少休 (搔頭
還是我的公式概念根本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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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ttleishin: 你整個都錯了~勞基法也沒有規定三天21天這種 11/21 13:24
2F:推 littleishin: 不用用總和看,一年一年看就好 11/21 13:26
3F:→ FishLuna: 好的,謝謝前輩! 11/25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