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sa3567418 (信長霸王)
看板HRM
標題[問題] 試用期間請辭問題
時間Thu Mar 28 02:01:36 2013
新工作做了幾天發覺不適合
想請辭
但是任職的時候有簽合約
上面有寫說試用7天之內請辭不給薪...
請問這樣還可以爭取有做天數的薪資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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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67.113
1F:推 mddc62:公司內、外部人都無法幫你,請洽勞工局最快 03/28 07:35
2F:推 davey:有工作就要給錢,管他什麼期 03/28 15:53
3F:推 kuter:一樣有薪資 03/28 18:37
4F:推 oesafe: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到職一天也要給薪,據理力爭吧 03/28 19:50
5F:推 claude1111:我也是.做兩天就走了 03/30 03:25
6F:→ meabcdef:簽名代表同意此合約,做滿7天再辭吧 04/01 19:26
7F:→ chuangs:與法律牴觸無效 04/01 20:09
8F:推 c615:打1999叫他幫你轉到勞工局問 04/06 14:17
9F:→ c615:就算簽名違法的契約還是無效 04/06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