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h196049 (新的開始)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勞基法條文請教
時間Fri Mar 8 22:20:38 2013
1.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飲料店員工or伴手禮店屬於哪一種契約
2.員工未滿一年,但有十天前告知停止雇用
請問,遣散費該如何計算?
3.員工年資到達十年,三十天前告知停止雇用
遣散費=十個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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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171.159
1F:→ vviicat:請問你有先查過相關資訊了嗎?先自行了解過再po文會比較好 03/08 23:55
2F:→ vviicat:畢竟,自己學到的,才是自己的! 03/08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