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vel66 (風颺此際)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員工回聘之薪資設計
時間Thu Nov 17 16:05:26 2011
目前遇到一家公司因員工退休後,
繼續回聘在原公司上班
而薪資費用是由香港匯入
但因其勞務提供地為台灣,
所以必須列為薪資所得而非海外所得
對公司而言,因員工已退休,
所以由香港公司發給薪資
但對於公司的費用列報上會有問題
不知道應該給客戶怎樣的建議?
還請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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