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gfei ()
看板HRM
標題[問題] 拿回前公司的離職證明
時間Thu Apr 28 23:46:39 2011
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人資
如果我在A公司服務了一年,離職之後去了B公司,
但在B公司呆了2個月之後(試用期內),發現與工作興趣不符
想離職,想請問可以向B公司要回A公司的離職證明(正本)嗎
我想我應該是有權利拿回正本的吧,如果B公司需要建檔,
我是可以給他們影本.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意見,因為A公司的經歷對我職涯有加分作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57.85
1F:推 bobe0329:要回來吧!繳交時因該是繳影本(正本僅是帶去給他們對稿) 04/29 09:50
2F:推 soyoso:這方面沒有規定一定要退回給離職人員,我本身做人資我是不 04/29 10:54
3F:→ soyoso:退的,因為從這公司離職本來就只能要這公司的服務証明書 04/29 10:54
4F:→ soyoso:建議可以回A公司申請 04/29 10:55
5F:→ smonica0302:建議跟A公司申請 04/30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