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d356356 (胖胖)
看板HRM
標題[問題] 離職證明
時間Sat Feb 6 23:04:31 2010
我最近有錄取了一家公司!
可是 HR 要求我在報到的前幾天
先去繳交資料包含之前公司的離職證明!
想了解為什麼 要交離職證明?
我以經離職2~3個月了!
一定要回到之前的公司申請嗎?還是勞保局就可以?
還是只要上一間公司的就好,還是之前的都要?
還有繳資料不是都報到那天在繳嗎!
為什麼要我先去繳?
謝謝 各位大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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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2.230
1F:→ wbwc:前幾天交是比較扯啦,離職證明應可去勞保局申請投保證明代替 02/08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