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rser (尾行中的紳士)
看板HCU
標題Re: [心情] 謝謝大家支持一號候選人~
時間Fri May 20 03:41:01 2011
: http://images.plurk.com/a315fb6ece1b8141d89adf9c4bcbad9b.jpg
: 我想請問一下
: 今天的學生權益受損害
在這邊小弟發現自己在定義上有誤
蓋學生權益,應當是與校方連結
有要具備玄奘大學學生身份及享有
而學生會員權利
則是規定在學生會章程第五條
一、選舉、被選舉正、副會長,罷免正、副會長。
二、創制、複決本會法規。
三、參與本會各項活動。
而其義務之規範
規定在章程第六條
第六條 本會會員具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之章程、法規及決議。
二、繳納會費。
三、維護本會會譽。
章程參照
http://act.hcu.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b2&Category=24
所以,小弟在此向第十一屆學生會道歉
蓋之前說「學生會侵害學生權益一語」乃是小弟眼瞎腦殘誤解學生權益的定義導致
正確來說
應當是「學生會侵害學生會會員之權利」
之前的耶啪活動是侵害學生會章程第五條第三項的「參與本會各項活動。」
蓋其門票收費標準不一,不可謂之無侵害參與活動權利之虞。
又依照學生會章程第五條第一項「選舉、被選舉正、副會長,罷免正、副會長。」
而身為有盡學生會會員之義務之成員
卻在改選會長期間拒絕其投票
此即是侵害其參與選舉正副會長之權利。
不過,我還真不知道在此受到侵害應當如何救濟?
是要向會長下跪陳情嗎?
(會長大人,我們一家都投給你~為什麼要見你那麼難?)
還是找議員招開記者會
(記者現在所在位置是學生會會辦,因某學生會會員其權利遭受侵害
然而,向學生會表達其意見,卻了無音訊。故學生議會豬仔議員帶領著受侵害的會員
於學生會會辦前抗議!)
總不會是大絕「吞 下 去」吧~
(現在我當會長算我好運,不然你要怎麼樣~
總是要認的嘛~~ 對不對
會長錯了嗎? 會長錯了嗎? 難道會長錯了嗎?)
備註:享受權利,負擔義務應當是公民之嘗試。故延畢生若未再次繳納學生會費
應當不得享有章程第五條所列舉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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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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