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rser (尾行中的绅士)
看板HCU
标题Re: [心情] 谢谢大家支持一号候选人~
时间Fri May 20 03:41:01 2011
: http://images.plurk.com/a315fb6ece1b8141d89adf9c4bcbad9b.jpg
: 我想请问一下
: 今天的学生权益受损害
在这边小弟发现自己在定义上有误
盖学生权益,应当是与校方连结
有要具备玄奘大学学生身份及享有
而学生会员权利
则是规定在学生会章程第五条
一、选举、被选举正、副会长,罢免正、副会长。
二、创制、复决本会法规。
三、参与本会各项活动。
而其义务之规范
规定在章程第六条
第六条 本会会员具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之章程、法规及决议。
二、缴纳会费。
三、维护本会会誉。
章程参照
http://act.hcu.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b2&Category=24
所以,小弟在此向第十一届学生会道歉
盖之前说「学生会侵害学生权益一语」乃是小弟眼瞎脑残误解学生权益的定义导致
正确来说
应当是「学生会侵害学生会会员之权利」
之前的耶啪活动是侵害学生会章程第五条第三项的「参与本会各项活动。」
盖其门票收费标准不一,不可谓之无侵害参与活动权利之虞。
又依照学生会章程第五条第一项「选举、被选举正、副会长,罢免正、副会长。」
而身为有尽学生会会员之义务之成员
却在改选会长期间拒绝其投票
此即是侵害其参与选举正副会长之权利。
不过,我还真不知道在此受到侵害应当如何救济?
是要向会长下跪陈情吗?
(会长大人,我们一家都投给你~为什麽要见你那麽难?)
还是找议员招开记者会
(记者现在所在位置是学生会会办,因某学生会会员其权利遭受侵害
然而,向学生会表达其意见,却了无音讯。故学生议会猪仔议员带领着受侵害的会员
於学生会会办前抗议!)
总不会是大绝「吞 下 去」吧~
(现在我当会长算我好运,不然你要怎麽样~
总是要认的嘛~~ 对不对
会长错了吗? 会长错了吗? 难道会长错了吗?)
备注:享受权利,负担义务应当是公民之尝试。故延毕生若未再次缴纳学生会费
应当不得享有章程第五条所列举之权利。
--
╮(╯▁╰)╭ 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212.106
※ 编辑: asrser 来自: 219.85.212.106 (05/20 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