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nie2002 (牛咩咩)
看板GuineaPig
標題Re: [發問] 請教板主, 對嘉義上哲的不實黑函 …
時間Thu Feb 17 17:55:26 2011
板主
此作者上站七次,發文數兩篇,自從發這篇文章後,就無再上線,
至今並未將相關證明文件附上,他所說的內容仍需持保留態度!
可否請板主將有關上哲的文章開放。
※ 引述《godhelphim (call)》之銘言:
: 請教板主,
: 有關本院(嘉義上哲)的黑函還要放多久,
: 該女是本院員工, 因冒用老板娘的名義到遠百領取紀念品, 經遠百店員告知,
: 她還不認錯, 後來老板娘實在容忍不下了, 請其離職,
: 對方被解雇後, 就在網路散怖黑函, 還編造出被性騷擾等等,
: 後來的官司, 我都告贏, (外加她老公的電話恐嚇錄音, 都是呈堂的有力證據)
: 離職部份, 對方先前的條件是, 希望再回上哲工作, 我還苦苦求法官,
: 可以判我賠錢, 我看到她都嚇死了, 我哪還敢再用她,
: 事實結果, 我當然勝訴.
: 請問各位網友, 一位女性若真被性騷擾, 會口口聲聲還想回去工作嗎?
: 我嘉義上哲一直以來都有女性員工, 若真有性騷擾, 她們留得住嗎?
: 我甚至可說, 一直有其它員工在的開放性場合, 能有性騷擾?
: 網路霸凌, 這就是一例,
: 事過3年, 各bbs早將此黑函刪除, 為何僅您GP板仍收錄此文章.
: 想請問板主, 從頭到尾請問板主有做過任何查證工作嗎?
: 任誰都能看出這僅是離職員工的描訴, 卻可以一直留在一直傷害本院名譽.
: 當年曾請法官對傷害名譽的事做裁定, 嘉義的法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只說網路部份無法追查, 無法管理來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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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27.241
1F:推 lovecat10906:同意,假如沒有證據就能被撤銷,那每個人都只要跳出 02/18 01:42
2F:推 lovecat10906:來辯駁一下就什麼事都當作沒發生的話,也太...了QQ 02/18 01:46
3F:推 zick0704:但 同樣無法證明當初的指控有所本,如果出事誰要負責? 02/18 18:22
4F:推 frannica:我的顧慮跟 zick 說的一樣,所以除非有人可以提供判決書 02/18 22:27
5F:→ frannica:之類的東西證實當年的事,不然還是維持目前的狀況吧! 02/18 22:28
6F:推 frannica:然後我想多嘴提醒一下大家,去看醫生的時候多留意牆上的 02/18 22:53
7F:→ frannica:執照貼的照片,跟眼前幫你看診的人的長相。另外就是目前 02/18 22:55
8F:→ frannica:台灣看鼠兔的醫生大多也看狗貓,所以找醫生評價時不妨到 02/18 22:56
9F:→ frannica:狗板、貓板、PET 板,還有地方板去看看 02/18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