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ard04 (啥~~)
看板GreenParty
標題[閒聊] 對於"【案五】中執委功能變革"的疑問
時間Thu Jan 27 00:07:52 2011
http://www.facebook.com/topic.php?uid=282353111158&topic=1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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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泰翔
不好意思,打擾大家了。
小弟是黨員,在看了第15屆第8次中執、中評委聯席會會議紀錄之後
對於中執委潘翰聲先生提出的第五條議案有些疑惑。潘先生的提案內容是這樣子的:
秘書處集中強化行政功能,下屆中執委增強「執行」的角色,
兼任部門主管角色,組織部功能由地方支黨部組成,
政策部由議題支黨部的智庫功能組成。
具體條文修正內容及組織架構示意圖隨後補上。
潘先生在隨後的討論補充道:將中執委和秘書處緊密結合,希望從下屆開始適用。
交通補貼:始中南部地區的中執委能更踴躍參與例行開會。
在小黨內行政立法分立實施不順,應合一並將監督的功能交給黨員以及社會大眾。
但若日後壯大例如年度收入超過兩千萬時應重新調整。
特別對於這個部份,小弟有些不解:"在小黨內行政立法分立實施不順,
應合一並將監督的功能交給黨員以及社會大眾。
但若日後壯大例如年度收入超過兩千萬時應重新調整。
"小黨行政立法分立實施不順,不曉得是怎麼樣實施不順,
而讓潘先生認為有將行政跟立法機制合一的必要?
不曉得潘先生方不方便做一些更為具體的說明?如果能夠知道目前組織架構上,
碰到過了什麼問題,我們才有辦法確實的評估跟思考這些問題要怎麼解決,
以及所謂的將"行政立法合一"是不是一個能夠對症下藥的解決方式。
個人以為要做組織架構變更這樣潛在影響深遠的決策,是必須要經過這樣的討論的。
雖然會場做了什麼樣的想法交流我個人是不清楚,不過單就這樣的會議紀錄來看,
只提出這樣模糊簡略的理由便將權限集中在更少數人身上,不免會讓人有些擔心。
再來,將監督功能交給黨員跟社會大眾,不曉得有沒有什麼具體配套的機制,
確定這能夠是一個有效的監督?
如果多數黨員跟社會大眾都對綠黨的會議討論沒什麼興趣,
這樣的監督不是有跟沒有都沒什麼兩樣嗎?再者,黨員跟社會大眾的意見,
具體來說,對合一之後的"立法行政"機制,到底有何約束力?
相信綠黨做事的人都頗具理想性,不會像馬總統一樣用"謝謝指教"就打發掉批評跟意見,
但是在制度上沒有確實的機制來保證黨員跟社會大眾有確實的權力來進行監督,
那也不免會引來外界的疑慮。
再來潘先生提到"但若日後壯大例如年度收入超過兩千萬時應重新調整。
"小弟比較好奇的是,為何在黨規模小時"立法跟行政分立"會運作不順,
黨變大處理的事變龐雜時,反而又會突然的順了起來?
我相信潘先生絕對不是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隨口說出這樣的話,
不過背後的思考理由是不是應該一並呈現出來,
讓大家都能夠有思考跟討論的空間?
再者,(比較次要的)為什麼標準是年收入超過兩千萬,
而不是有人當選公職或者是綠黨全國得票超過一定門檻?
以上是我的簡單疑問,如果能得到回答,感謝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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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再厚顏提出個不請之請:一個政黨的組織方式做出這樣的變動並不是一件小事,
即便在中執會做了充份討論了,黨員也能夠旁聽;
不過很遺憾的是現況會主動旁聽表達意見的黨員極為有限。
如果只是背動的默認跟接受黨員不會來積極關心這樣議題的現況,
便將自己開會將監督行政權的機制從組織上簡化掉;在權力行使方式上,
這已經是很充份的能讓人感到不安的理由了;
即便我們沒有任何懷疑現在在黨部辛苦任事的人員的根據。
這個議案不是不能做,但為了盡可能杜絕讓人懷疑,不安,批評的要素,
是不是在正式決定此案前,能主動積極的擴大參與基礎,在各地辦座談뜊|,大舉邀請黨員與支持者參加(原提案中都提到要發車馬費讓中南部的中執委
來北上開會了,在黨員跟支持者參與上,最好也能夠同等的積極促進)在大家都將
問題跟決策理由有清楚的認知跟討論之後,才正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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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翰聲
由於中央黨部組織辦法(潘翰聲的提案,修正通過之最後版本,秘書處還在做),
加上架構圖解,未參加會議者比較容易理解。
而會議記錄上所附議程的提案是最早的說明,
加上討論過程很雜亂易斷章取義而誤解。
我大膽建議,可否待資料比較完整,討論過程Q&A整理好,
把完整資訊放上來,再繼續開啟討論串,這樣討論比較有所本,也不會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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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泰翔
很高興知道秘書處有在整理資料,
讓黨員跟支持者能夠清楚的知道新組織架構是怎麼運作跟背後完整的考量跟想法。
確實以目前公開的簡略資訊做批評,是不太公平的。
不過讓人比較擔心的是,等這些都公開出來之後,
新組織辦法是不是就已經通過了呢?如果是等一切都通過,再開放完整的資訊跟說明,
雖然我個人是不太懂黨的組織跟立法權力之類的是怎麼運作的,
相信這樣做是符合規範,你們也只是合理的照辦法行事。
不過潘先生都已經很大方的提出了,要"將監督的功能交給黨員以及社會大眾",
是不是也可以在這裡展現器量,乾脆推延通過新組織辦法的時程,
等到所有的詳細資訊都出來以後,
讓"黨員以及社會大眾"能夠充份的討論跟監督新修條例的好壞優劣之後,
再做出最後決定?
當然,為了避免秘書處都已經很辛苦盡力了做出了圖解跟詳細說明,
線上公聽會之類的卻沒人來參加,最徹底的讓"黨員跟社會大眾"參加的方式,
恐怕還是在各地辦公聽會,主動促進更多人來參與。都做到這樣了,
不管最後通過的條例是什麼,相信沒人敢去質疑綠黨黨中央的工作人員害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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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mari Wu
我覺得黨組織辦法的變革茲事體大,應該由中執委提案過後,
經黨員大會同意認可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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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yen Hsu
我寫了篇說明,全文請點選下面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pub?
id=14BEBpob5U3fgoem72zYDB5M6F8M379xqxjoJB-xZ27U
另外,因為這項組織辦法沒有牽扯到黨章,無須黨員大會同意。
當然,如果下屆中執委有意見,可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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