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jay1990 (財前五郎)
看板GreenParty
標題Re: [構想] 改變選舉風氣
時間Fri Nov 26 12:12:57 2010
※ 引述《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1CxcZvFa ]
: 作者: 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 看板: Policy
: 標題: [構想] 改變選舉風氣
: 時間: Thu Nov 25 21:47:34 2010
: 第一、限制縣市長自動辭職時,兩年內不准參選其他公職,
: 這是因為要確定真正的地方自治,以五都當作跳板,真正關心的那個縣市政治,
: 這樣又何必去參選縣市長呢?
不需要如此規定 我相信對選民不負責的政黨候選人最後會得到教訓
去翻翻歷屆選舉吧 很縣市的候選人中途離職後 下一任同黨候選人幾乎都輸了
況且該項辦法恐有違憲之虞
: 第二、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各縣市選舉委員會應該要給予更多權限,
: 包含主動去要求各參選人財務透明、管制選舉活動、要求維持交通秩序與環境等,
: 若有發現行賄或買票等,則應該暫停該選區的選舉活動,直到確定起訴為止。
候選人的選舉經費未必以選舉或候選人或政黨名義支出
如此這樣只會限制沒有資源可用的理想型後候選人的選舉資源
對於大咖效果極其有限
暫停該選區的競選活動?對於沒有買票的候選人是一種懲罰
: 第三、多增「以上皆非」選項,若超過半數以上者,則重新選舉,
: 但是重新選舉後原來那些參選人不得再度被提名或參選。
如果沒有明確罪證 限制候選人的參選本身就是違憲
: 第四、鄉鎮市議員改採比例代表制,但保留獨立參選的候選人,
: 但是獨立參選人數不得超過十分之ㄧ,且需要該地居民連署提名,
: 獨立候選人必須非政黨黨員,採單一選區制,相對多數當選。
這比現行制度更扼殺年輕候選人
: 第五、取消保證金,改以一定名額選民連署,讓真正有能力的人能參選。
: 以上五個主張,在台灣很難做吼!畢竟不是歐陸國家......是吧?
保證金其實對於限制年輕候選人的參選不適是影響最大的
最大的問題是候選人的知名度 與 所投入的高額廣告經費 才是門檻
取消保證金反而會讓更多不想參選而另有圖謀的人更容易登記
或許降低保證金門檻比較實在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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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台灣的民主是開發中國家表現最好的,主要歸因於台灣的統獨對抗,只要不要
以暴力、血腥的形式表現,統獨對抗對台灣的民主進步與經濟繁榮絕對有正面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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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14.156
1F:推 stuiroov :我也覺得保證金的門檻應該要降低,現在的門檻不甚合理 11/26 13:27
2F:推 Jasy :保證金直轄市議員20萬 市長200萬不多嗎? 11/26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