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ck (哈克說"huck已死")
看板GreenParty
標題Re: [公告] 板規 2010
時間Wed Nov 10 02:53:16 2010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很簡單四條 都講過了
: 再公告一下
: 1. 不可歧視弱勢 違者水桶一個月
: 2. 被不同的6個人以上噓到X1 水桶3天
: 出水桶後一個禮拜內再犯 水桶1個月
: P.S.看人氣而定啦 如果這個板隨時都10個人以上
: 條件就加倍 例如20個人
: 3. 除火盟勞動黨等社運性質團體外 他黨宣傳文會被刪除
: 4. 對公告有意見請私下來信 違者酌情處置
: 標準板主認定
我已經將此篇置底,
但對於4覺得疑惑,為什麼對公告有意見不是直接發文討論,而是要私下來信?
另外,「標準版主認定」是屬於4 或是全部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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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85.205
※ 編輯: huck 來自: 125.227.185.205 (11/10 02:53)
1F:推 honkwun :就因循許多板的板規吧 11/10 04:59
2F:推 honkwun :應該算是1234 11/10 04:59
3F:→ honkwun :我不見得有時間處理討論串 所以還是希望私下來信 11/10 05:00
4F:推 honkwun :第一時間 11/10 05:00
5F:→ honkwun :如果"原則上"是發文討論的話 那HUCK要幫忙回應 11/10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