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ck (哈克说"huck已死")
看板GreenParty
标题Re: [公告] 板规 2010
时间Wed Nov 10 02:53:16 2010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之铭言:
: 很简单四条 都讲过了
: 再公告一下
: 1. 不可歧视弱势 违者水桶一个月
: 2. 被不同的6个人以上嘘到X1 水桶3天
: 出水桶後一个礼拜内再犯 水桶1个月
: P.S.看人气而定啦 如果这个板随时都10个人以上
: 条件就加倍 例如20个人
: 3. 除火盟劳动党等社运性质团体外 他党宣传文会被删除
: 4. 对公告有意见请私下来信 违者酌情处置
: 标准板主认定
我已经将此篇置底,
但对於4觉得疑惑,为什麽对公告有意见不是直接发文讨论,而是要私下来信?
另外,「标准版主认定」是属於4 或是全部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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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7.185.205
※ 编辑: huck 来自: 125.227.185.205 (11/10 02:53)
1F:推 honkwun :就因循许多板的板规吧 11/10 04:59
2F:推 honkwun :应该算是1234 11/10 04:59
3F:→ honkwun :我不见得有时间处理讨论串 所以还是希望私下来信 11/10 05:00
4F:推 honkwun :第一时间 11/10 05:00
5F:→ honkwun :如果"原则上"是发文讨论的话 那HUCK要帮忙回应 11/10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