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
看板GreenParty
標題Re: [其他] 廢死
時間Sun May 30 11:53:26 2010
※ 引述《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之銘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 同樣一個老問題
: : 我為什麼要去養一個無生產能力且惡性重大的人一輩子?
: : 別跟我說甚麼這種人會犯罪 社會有一部份的責任啦 連帶的我也有一部份的責任啦
: : 這些都是廢話
: : 我寧願把我繳的稅 用在同樣是生活在社會底層
: : 但卻願意自我勉勵 努力上進 不作奸犯科的人身上
: : 用在把人大卸八塊然後配啤酒吃下肚的人?
: : 很抱歉 你愛用你去用 但想說服我跟你一起
: : 對不起 辦不到........
: : 有一句老話 人必先自重而後人重之
: : 同樣的意思可以套用在"人權"上
: : 人必先尊重他人人權 而後才能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人權
: : 當一個人無法尊重他人的人權時
: : 有甚麼資格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人權???
: : 天賦人權?是啊 人權是天賦的
: 該說的 能說的 要說的 都說了
: 然而"竊國者侯 竊銖者戮" "破壞家庭的 死刑 傷害社會的 可以逃掉"
: 無生產能力者 比比皆是 惡性重大的 抓不勝抓
: 真正被判死刑者只有多少? 在監獄生活的有多少?
: 人權 不 我不講人權 我只想知道 殺人償命的功用啥?
功用是啥喔
上次侯友宜的專訪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死刑的功用 就是在遏阻犯罪
是在遏阻哪些犯罪呢
當然不是什麼偷竊啊 強姦啊 內線交易啊等等的
而是一些重大案件
就他的研究上來看 因為有死刑的存在與執行
所以讓一些什麼擄人勒贖等有可能被判死刑的重罪犯人
不至於會將被害人殺死
也使得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降低
您認為 這符不符合你的"功利說"??
: 警告別人? 宣示高權? 還是用來彌平被害人 增加支持率?
: 把人當作工具 講什麼人權法治?
: "人先自重而後人重之" 請問社會能多關心弱勢團體?
: 除了炒新聞 除了聳肩說"這是法治" 除了奮愾的說"這是報應"外
: 有什麼理由支持保留死刑?
有啊 上面已經講了......
: 被害人要的是讓殺人犯死亡 就能彌平心中的傷痛?
: 所造成的損失 就是要有更多人死在槍下 當作殺雞儆猴!!
: 笑話!! 不把人命當人看的傢伙 比比皆是!!
: 政府也好 社會大眾也好 真的有人權概念?? 有些真理不言自明!!
那是你的真理 卻不代表著是"真正的"真理........
到底是誰可以代表著"真正的真理"呢
就我看來 很抱歉 沒有人.......
: 不過似乎 對台灣與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 沒有明文就是不存在!!
: 講人情 講天理 至於法律只有刑法會重視!!為何因為可以拿來保護自己啊!!
: 判死刑執行死刑就是守法? 就能自稱自己守法?
啊不然勒?
依法判了死刑 然後不執行才叫做守法嗎?
還是你認為維持死刑的國家的法律 就是惡法嗎?
: 那闖紅燈 傷害 詐欺 偽造文書 公共危險 經濟犯罪 智慧型大型犯罪 這叫守法嗎?
: 傷害罪可以變徒刑或罰金 詐欺也行 公共危險 經濟犯罪都能徒刑罰金
: 為何死罪不能改變? 大家把死刑 當做什麼了? 把人命當什麼了?
就是因為把人命當成一回事
所以才會一個死刑要經過那麼多那麼多的審判
如果真不當一回事
早就可以在證據確鑿且飯人坦承無誤下
一審就直接判決執行了........
: 死刑犯不把人當人看 那我們呢? 他的差別只是他們違法殺人 我們合法殺人
: 他們親自操刀 我們託國家操刀!! 所以在台灣不用講人權 我只講功用!!
人權的說法在上篇已經講了
功用在這篇已經講了
: : 以上這一段講的都很好聽
: : 不過還是老話一句 請問有沒有辦法提出一個有效的改進建議
: : 比如說應該要如何調整監獄內的教化功能?
: : 讓每個進去過的人 都能夠改過自新不再犯罪?
: : 或是提出一個評量標準
: : 哪些人是可以被教化的 哪些人是無法被教化且應終身監禁的?
: : 如果現階段沒辦法提出 請麻煩專家學者們多努力一點
: : 要廢甚麼刑罰 請等提出相關建議後再來討論
: : 現階段請依照目前法律行之.........
: 目前法律有何問題? 好啊!! 惡法亦法!! 我記的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其他兩個附屬公約
: 裡頭有說 在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 死刑必須是罪責最重的刑罰
: 並且應該可以赦免為其他處罰 作為代替!! 我不懂大法官為何認為沒有違反公約?
要赦免喔
行啊 就說請提出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刑罰嘛
什麼都還沒提出來就急著要廢除
會不會太快了點啊??!!
: 暫停執行死刑 就是為了想出其他方法 而暫停執行
: 台灣人 在"主觀"認為還不須有所變動的時候 是不會有所作為的
: 如果可以執行死刑 又何必犯天下之大不諱? 何必尋求替代方案?
: 死刑者通通由總統赦為無期徒刑 不讓其假釋出獄 有很難嗎??
可以啊
當取得大家的共識之後 向總統請願啊
很難嗎?
: 學法律的 首先要知道人權 所謂的人權最基本的是尊嚴的生命與人的主體性
: 前者包含積極保護人性尊嚴 後者包含人不能被當作"政策工具"!!
: 自己去看看 台灣社會 是否有這樣的認知!!
妳認為沒有 我認為有耶
怎麼辦......
: 不要說台灣是民主法治國 也不要說台灣人權治國 更不要說台灣是進步的國家
: 講人權 似乎太刺耳 我們可以談談功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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