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rios (手又废了...走了)
看板GreenParty
标题Re: [其他] 废死
时间Sun May 30 11:53:26 2010
※ 引述《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之铭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废了...走了)》之铭言:
: : 同样一个老问题
: : 我为什麽要去养一个无生产能力且恶性重大的人一辈子?
: : 别跟我说甚麽这种人会犯罪 社会有一部份的责任啦 连带的我也有一部份的责任啦
: : 这些都是废话
: : 我宁愿把我缴的税 用在同样是生活在社会底层
: : 但却愿意自我勉励 努力上进 不作奸犯科的人身上
: : 用在把人大卸八块然後配啤酒吃下肚的人?
: : 很抱歉 你爱用你去用 但想说服我跟你一起
: : 对不起 办不到........
: : 有一句老话 人必先自重而後人重之
: : 同样的意思可以套用在"人权"上
: : 人必先尊重他人人权 而後才能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人权
: : 当一个人无法尊重他人的人权时
: : 有甚麽资格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人权???
: : 天赋人权?是啊 人权是天赋的
: 该说的 能说的 要说的 都说了
: 然而"窃国者侯 窃铢者戮" "破坏家庭的 死刑 伤害社会的 可以逃掉"
: 无生产能力者 比比皆是 恶性重大的 抓不胜抓
: 真正被判死刑者只有多少? 在监狱生活的有多少?
: 人权 不 我不讲人权 我只想知道 杀人偿命的功用啥?
功用是啥喔
上次侯友宜的专访已经讲的很清楚了
死刑的功用 就是在遏阻犯罪
是在遏阻哪些犯罪呢
当然不是什麽偷窃啊 强奸啊 内线交易啊等等的
而是一些重大案件
就他的研究上来看 因为有死刑的存在与执行
所以让一些什麽掳人勒赎等有可能被判死刑的重罪犯人
不至於会将被害人杀死
也使得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降低
您认为 这符不符合你的"功利说"??
: 警告别人? 宣示高权? 还是用来弥平被害人 增加支持率?
: 把人当作工具 讲什麽人权法治?
: "人先自重而後人重之" 请问社会能多关心弱势团体?
: 除了炒新闻 除了耸肩说"这是法治" 除了奋忾的说"这是报应"外
: 有什麽理由支持保留死刑?
有啊 上面已经讲了......
: 被害人要的是让杀人犯死亡 就能弥平心中的伤痛?
: 所造成的损失 就是要有更多人死在枪下 当作杀鸡儆猴!!
: 笑话!! 不把人命当人看的家伙 比比皆是!!
: 政府也好 社会大众也好 真的有人权概念?? 有些真理不言自明!!
那是你的真理 却不代表着是"真正的"真理........
到底是谁可以代表着"真正的真理"呢
就我看来 很抱歉 没有人.......
: 不过似乎 对台湾与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 没有明文就是不存在!!
: 讲人情 讲天理 至於法律只有刑法会重视!!为何因为可以拿来保护自己啊!!
: 判死刑执行死刑就是守法? 就能自称自己守法?
啊不然勒?
依法判了死刑 然後不执行才叫做守法吗?
还是你认为维持死刑的国家的法律 就是恶法吗?
: 那闯红灯 伤害 诈欺 伪造文书 公共危险 经济犯罪 智慧型大型犯罪 这叫守法吗?
: 伤害罪可以变徒刑或罚金 诈欺也行 公共危险 经济犯罪都能徒刑罚金
: 为何死罪不能改变? 大家把死刑 当做什麽了? 把人命当什麽了?
就是因为把人命当成一回事
所以才会一个死刑要经过那麽多那麽多的审判
如果真不当一回事
早就可以在证据确凿且饭人坦承无误下
一审就直接判决执行了........
: 死刑犯不把人当人看 那我们呢? 他的差别只是他们违法杀人 我们合法杀人
: 他们亲自操刀 我们托国家操刀!! 所以在台湾不用讲人权 我只讲功用!!
人权的说法在上篇已经讲了
功用在这篇已经讲了
: : 以上这一段讲的都很好听
: : 不过还是老话一句 请问有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有效的改进建议
: : 比如说应该要如何调整监狱内的教化功能?
: : 让每个进去过的人 都能够改过自新不再犯罪?
: : 或是提出一个评量标准
: : 哪些人是可以被教化的 哪些人是无法被教化且应终身监禁的?
: : 如果现阶段没办法提出 请麻烦专家学者们多努力一点
: : 要废甚麽刑罚 请等提出相关建议後再来讨论
: : 现阶段请依照目前法律行之.........
: 目前法律有何问题? 好啊!! 恶法亦法!! 我记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其他两个附属公约
: 里头有说 在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 死刑必须是罪责最重的刑罚
: 并且应该可以赦免为其他处罚 作为代替!! 我不懂大法官为何认为没有违反公约?
要赦免喔
行啊 就说请提出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刑罚嘛
什麽都还没提出来就急着要废除
会不会太快了点啊??!!
: 暂停执行死刑 就是为了想出其他方法 而暂停执行
: 台湾人 在"主观"认为还不须有所变动的时候 是不会有所作为的
: 如果可以执行死刑 又何必犯天下之大不讳? 何必寻求替代方案?
: 死刑者通通由总统赦为无期徒刑 不让其假释出狱 有很难吗??
可以啊
当取得大家的共识之後 向总统请愿啊
很难吗?
: 学法律的 首先要知道人权 所谓的人权最基本的是尊严的生命与人的主体性
: 前者包含积极保护人性尊严 後者包含人不能被当作"政策工具"!!
: 自己去看看 台湾社会 是否有这样的认知!!
你认为没有 我认为有耶
怎麽办......
: 不要说台湾是民主法治国 也不要说台湾人权治国 更不要说台湾是进步的国家
: 讲人权 似乎太刺耳 我们可以谈谈功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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