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73 (吃素、環保、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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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面對青年貧窮化:非典型勞動:勞資合作下的圈外人
時間Wed Feb 10 19:43:08 2010
面對青年貧窮化:非典型勞動:勞資合作下的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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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侑學
「我是一位在中油工作了7年的大夜班工讀生,近幾月來中油公司不斷透過公司的經理向
我們施壓,要我們放棄中油工讀生的權利,轉任至公司新簽約的外包公司,以節省人事經
費,但轉入外包公司後不但沒有了年終,連薪水也相對的減少許多,以我個人計算一個小
時約少了30元,一個月工作約130小時大約少了4、5千元……。」一封來自中油加油站「
工讀生」的來信,急切地尋求外界的協助。
爭議事件的始末
去年7月開始,中油台北營業處開始將分佈於台北縣市60多個直營站進行人力調度,要求
已經非屬於學生的「工讀生」簽下自願離職書,並且轉任至派遣公司,換句話說,中油公
司已在轉換過程中避免掉解僱違法的風險、省下數額不小的資遣費,以及雇主責任的轉嫁
。
這群員工約略在民國85年前後,以「工讀生」的身分進入加油站工作,隨著畢業時間的來
臨,卻因為剛好碰上當時國營企業人事精簡、辦理優退、遇缺不補等政策,失去學生身分
理應離開的工讀生恰巧填補公司人力需求。
目前不願意轉入派遣公司、持續與公司抗爭的員工約有40位,這群加油站員工年資從4年
至20年不等,薪水雖然以時薪計算,部分員工每小時薪資高達159 元,在每月工時普遍超
過180小時的計算下,薪水至少2萬8千元起跳。因為員工類屬身分的差異,中油公司在管
理工讀生上,特別制訂不同於正職員工(正工)的工作規則,即以《台灣中油公油品行銷
事業部加油站工讀生管理要點》作為規範準則。
「有許多和我一樣處境的同學不願意轉入新的外包公司,因此公司就不斷以各種方式打壓
我們。」從雙方爭議開始,公司就一直主張這群「資深工讀生」適用該要點,原因在於該
要點的第10條明白寫著:「工讀生每日工作時間以4小時至6小時為原則,每月工作天數由
站長依業務需要排定,每月總工時不低於70小時,以不超過160小時為原則。」不願意轉
派遣的員工,公司隨即以第10條為依據,將其月工時調降至70小時,由於每月的總工資與
工時相連動,降低工時意味著月工資瞬間少了一半;甚至也出現將大夜班的員工調動至早
班,或者直接關閉該站的夜間加油服務,迫使員工配合公司的勞務採購政策,「最慘的是
一個年資23年,什麼都沒拿到就轉了」。
資方為避免產生片面變更勞動契約恐有違約或違法的疑慮,讓員工找到以《勞動基準法》
第14條發動離職、請求資遣費的機會,所以公司的立場必須非常堅持他們適用該管理要點
。問題是如果我們回頭去查閱要點的第3條:「本管理要點所稱加油站工讀生係指利用課
餘時間於本事業部各加油站提供勞務之在學學生。」顯然,這群已畢業的「資深工讀生」
早不受該工作規則的規範。「畢業的時候,公司還有發畢業獎金,怎麼可能不知道我們畢
業了。」員工忿忿不平地說。
雖然一直被稱為「工讀生」,但其實工作的內容跟正工毫無差別。從外場的加油員到內場
的行政工作,「收油、作帳、盤點、管理工讀生(具學生身分)、處理客訴」、「還有,
新進人員都是我們在帶,公司的職訓或新機器的使用教學也都叫我們去學」。雖然公司向
來主張其與工讀生的關係為定期契約,但其實《勞動基準法》對於定期契約的規範相當嚴
格,無論從員工的年資或工作內容來看,完全符合該條文所稱:「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
期約。」
派遣原來是種保障?
去年12月8日的下午,立法委員黃偉哲找來雙方召開協調會,席間來了一群刻意戴上口罩
、壓低帽緣的員工。他們是因為被調降工時而收入驟減,被迫轉到派遣公司的前中油「資
深工讀生」。「到派遣公司11個月一簽,沒有保障,而且契約裡還規定每月必須作滿182
小時,少一小時扣薪水100塊」「我們怎麼敢爭取權益,明年說不定他就不用我了。每年
都要標案,薪水愛怎麼調就怎麼調。」
為什麼非得用派遣不可?中油給的理由是「方便排班」等理由。其實一直以來排班上並沒
有出現太多的問題,員工相互支援、代班,倒也運作順利、相安無事。另一個理由是「其
實以前他們是佔了別人的時數」,但公司卻沒有回答是佔了誰的時數。其實「方便排班」
的關鍵在於,往後可以按照每個加油站的營業額、淡旺時間隨時調度人力,畢竟已經脫離
了雇主身分的限制,調職、辭退上相對變得容易。
中油加油站裡的員工,現在存在著四種身分,分別為正工、資深工讀生、工讀生以及派遣
工。每間加油站都有固定的營業時間與總工時,由資深工讀生、工讀生、派遣工來分配工
作時間,「只要派遣的每月固定拿走182的工時,其餘的員工幾乎沒得做。」所以雖然中
油公司一再宣稱並沒有要資遣「資深工讀生」,所以當然沒有給付資遣費的問題,但是在
資方人事政策下必須保障派遣員工一定要做到182小時,勢必得調降「資深工讀生」的時
數,因而導致薪水過少,「資深工讀生」不是用腳走路就是轉派遣,別無選擇。
打壓的資方 消失的工會
根據英國學者Edmund Heery和Brian Abbott的分類,工會在面對勞動彈性化對於員工的就
業安全和工會力量產生威脅的時候,其中一種回應的策略即是採取「排除」,也就是將非
典型勞工排除在就業機會與工會會員之外。對於企業或廠場工會來說,正職員工和非典型
勞工的利益存在著明顯的差異,甚至工會默許資方對於非典型勞工的使用,來換取本身工
作的穩定以及工會利益。這麼一來,當然就沒有組織或保護非典型勞工的動機與意願。
一直以來,石油工會面對資方大舉進用工讀生、外包以及派遣員工,並沒有積極對於非典
型勞工進行組織,反倒採取排除的策略。「工會說我們是part- time的,不是公司正式的
員工,所以不能加入。」而工會面對近來工讀生的勞資爭議,不只是不願意介入,甚至有
工運圈的朋友告訴筆者,部分幹部希望不要為這群資深工讀生爭取到不定期契約,成為考
試進用外的正式員工,因為這將影響他們的權益。就連抗爭的資深工讀生也無奈地說:「
我們不可能找工會幫忙,怎麼幫?代表資方跟我們談判的就是工會幹部啊!」
勞資合作下的祭品
非典型勞動,常被認為是雇主用來打擊工會的策略,但在某些經驗裡卻成為資方利潤率、
工會利益的護身符,是勞資雙方最大的共識。或許我們就可以這麼說,有時候勞動彈性化
並非單是雇主導向管理策略,工會恐怕難以跳脫「推手」的指控。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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