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73 (吃素、环保、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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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面对青年贫穷化:非典型劳动:劳资合作下的圈外人
时间Wed Feb 10 19:43:08 2010
面对青年贫穷化:非典型劳动:劳资合作下的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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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侑学
「我是一位在中油工作了7年的大夜班工读生,近几月来中油公司不断透过公司的经理向
我们施压,要我们放弃中油工读生的权利,转任至公司新签约的外包公司,以节省人事经
费,但转入外包公司後不但没有了年终,连薪水也相对的减少许多,以我个人计算一个小
时约少了30元,一个月工作约130小时大约少了4、5千元……。」一封来自中油加油站「
工读生」的来信,急切地寻求外界的协助。
争议事件的始末
去年7月开始,中油台北营业处开始将分布於台北县市60多个直营站进行人力调度,要求
已经非属於学生的「工读生」签下自愿离职书,并且转任至派遣公司,换句话说,中油公
司已在转换过程中避免掉解雇违法的风险、省下数额不小的资遣费,以及雇主责任的转嫁
。
这群员工约略在民国85年前後,以「工读生」的身分进入加油站工作,随着毕业时间的来
临,却因为刚好碰上当时国营企业人事精简、办理优退、遇缺不补等政策,失去学生身分
理应离开的工读生恰巧填补公司人力需求。
目前不愿意转入派遣公司、持续与公司抗争的员工约有40位,这群加油站员工年资从4年
至20年不等,薪水虽然以时薪计算,部分员工每小时薪资高达159 元,在每月工时普遍超
过180小时的计算下,薪水至少2万8千元起跳。因为员工类属身分的差异,中油公司在管
理工读生上,特别制订不同於正职员工(正工)的工作规则,即以《台湾中油公油品行销
事业部加油站工读生管理要点》作为规范准则。
「有许多和我一样处境的同学不愿意转入新的外包公司,因此公司就不断以各种方式打压
我们。」从双方争议开始,公司就一直主张这群「资深工读生」适用该要点,原因在於该
要点的第10条明白写着:「工读生每日工作时间以4小时至6小时为原则,每月工作天数由
站长依业务需要排定,每月总工时不低於70小时,以不超过160小时为原则。」不愿意转
派遣的员工,公司随即以第10条为依据,将其月工时调降至70小时,由於每月的总工资与
工时相连动,降低工时意味着月工资瞬间少了一半;甚至也出现将大夜班的员工调动至早
班,或者直接关闭该站的夜间加油服务,迫使员工配合公司的劳务采购政策,「最惨的是
一个年资23年,什麽都没拿到就转了」。
资方为避免产生片面变更劳动契约恐有违约或违法的疑虑,让员工找到以《劳动基准法》
第14条发动离职、请求资遣费的机会,所以公司的立场必须非常坚持他们适用该管理要点
。问题是如果我们回头去查阅要点的第3条:「本管理要点所称加油站工读生系指利用课
余时间於本事业部各加油站提供劳务之在学学生。」显然,这群已毕业的「资深工读生」
早不受该工作规则的规范。「毕业的时候,公司还有发毕业奖金,怎麽可能不知道我们毕
业了。」员工忿忿不平地说。
虽然一直被称为「工读生」,但其实工作的内容跟正工毫无差别。从外场的加油员到内场
的行政工作,「收油、作帐、盘点、管理工读生(具学生身分)、处理客诉」、「还有,
新进人员都是我们在带,公司的职训或新机器的使用教学也都叫我们去学」。虽然公司向
来主张其与工读生的关系为定期契约,但其实《劳动基准法》对於定期契约的规范相当严
格,无论从员工的年资或工作内容来看,完全符合该条文所称:「有继续性工作应为不定
期约。」
派遣原来是种保障?
去年12月8日的下午,立法委员黄伟哲找来双方召开协调会,席间来了一群刻意戴上口罩
、压低帽缘的员工。他们是因为被调降工时而收入骤减,被迫转到派遣公司的前中油「资
深工读生」。「到派遣公司11个月一签,没有保障,而且契约里还规定每月必须作满182
小时,少一小时扣薪水100块」「我们怎麽敢争取权益,明年说不定他就不用我了。每年
都要标案,薪水爱怎麽调就怎麽调。」
为什麽非得用派遣不可?中油给的理由是「方便排班」等理由。其实一直以来排班上并没
有出现太多的问题,员工相互支援、代班,倒也运作顺利、相安无事。另一个理由是「其
实以前他们是占了别人的时数」,但公司却没有回答是占了谁的时数。其实「方便排班」
的关键在於,往後可以按照每个加油站的营业额、淡旺时间随时调度人力,毕竟已经脱离
了雇主身分的限制,调职、辞退上相对变得容易。
中油加油站里的员工,现在存在着四种身分,分别为正工、资深工读生、工读生以及派遣
工。每间加油站都有固定的营业时间与总工时,由资深工读生、工读生、派遣工来分配工
作时间,「只要派遣的每月固定拿走182的工时,其余的员工几乎没得做。」所以虽然中
油公司一再宣称并没有要资遣「资深工读生」,所以当然没有给付资遣费的问题,但是在
资方人事政策下必须保障派遣员工一定要做到182小时,势必得调降「资深工读生」的时
数,因而导致薪水过少,「资深工读生」不是用脚走路就是转派遣,别无选择。
打压的资方 消失的工会
根据英国学者Edmund Heery和Brian Abbott的分类,工会在面对劳动弹性化对於员工的就
业安全和工会力量产生威胁的时候,其中一种回应的策略即是采取「排除」,也就是将非
典型劳工排除在就业机会与工会会员之外。对於企业或厂场工会来说,正职员工和非典型
劳工的利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甚至工会默许资方对於非典型劳工的使用,来换取本身工
作的稳定以及工会利益。这麽一来,当然就没有组织或保护非典型劳工的动机与意愿。
一直以来,石油工会面对资方大举进用工读生、外包以及派遣员工,并没有积极对於非典
型劳工进行组织,反倒采取排除的策略。「工会说我们是part- time的,不是公司正式的
员工,所以不能加入。」而工会面对近来工读生的劳资争议,不只是不愿意介入,甚至有
工运圈的朋友告诉笔者,部分干部希望不要为这群资深工读生争取到不定期契约,成为考
试进用外的正式员工,因为这将影响他们的权益。就连抗争的资深工读生也无奈地说:「
我们不可能找工会帮忙,怎麽帮?代表资方跟我们谈判的就是工会干部啊!」
劳资合作下的祭品
非典型劳动,常被认为是雇主用来打击工会的策略,但在某些经验里却成为资方利润率、
工会利益的护身符,是劳资双方最大的共识。或许我们就可以这麽说,有时候劳动弹性化
并非单是雇主导向管理策略,工会恐怕难以跳脱「推手」的指控。
(青年劳动九五联盟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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