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GreenParty
標題拒絕人禍!馬政府災後的三項勞動保障責任
時間Wed Aug 19 10:42:41 2009
作者 mibow (米寶大仙) 看板 AAAAAAAA
標題 [聲明]拒絕人禍!馬政府災後的三項勞動保障責任
時間 Wed Aug 19 03:13:0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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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ittle_left 看板]
拒絕人禍!馬政府災後的三項勞動保障重建責任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聲明 2009.8.19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9790555.html
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百廢待舉,政府紛紛投入災後重建工作。然而,從這次颱
風傷亡回過頭進行檢討,我們發現政府始終不願制定「勞工颱風假」,使部份勞工被
迫出勤喪命,形同「政策殺人」,相關官員應當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而政府目前進
行的「臨工專案」,也有著僱傭災民當「廉價勞工」,且「用完就丟」之嫌,實在必
須檢討。
我們認為,在繁雜的重建工作中,除了應有的硬體重建和災民補貼外,展望未來
的「勞動保障重建」,也應當置入政府的施政考量。綜合來說,從這次颱風的經驗反
思,至少有三項關於勞動保障的措施,需要政府立即面對。
一、不能再拖的「勞工颱風假」
首先,就是過去討論許久、卻始終未有實際進展的「勞工颱風假」議題。
回首觀察此次颱風下數百名不幸的罹難和失蹤者,雖然多數是在家中不幸遭受土
石掩埋,卻還是有少數人,因得外出工作、冒著風雨往返公司和住所之間,不幸遇難。
高雄一位任職於跨國知名咖啡連鎖店的蔡姓受雇店長,就因為當天得照常工作,結束
驅車返家,墜落斷裂的雙園大橋之中而喪命。根據我們的觀察,儘管在莫拉客風雨最
大的幾天,多數大型連鎖店、便利店,依然照常營業,置被迫出勤的員工於不確定的
交通風險。
以我們聯盟成員之一居住所在的基隆市為例,儘管莫拉客侵襲當天風雨不斷,當
地的星巴克咖啡卻是照常營業,成員後來有機會詢問店員:「那天公司還是要求開店
,那有沒有什麼補貼措施?」,他們只回答到:「沒有,就只是可能晚一點上班、早
一點下班而已」。或許還有更多許多不知名的台灣勞工,正是因此遭遇颱風災害傷亡
,卻不為人知。
勞委會今年曾對外公告:「颱風天勞工得不出勤,若雇主要求出勤,宜加給薪」。
但畢竟少開店一天就少賺一天錢,此一公告採取無強制力的「宜」給薪規範,絲毫無
法管制以追求利潤為依歸的商場現實。是故我們看到面對此次颱風,多數店家也依然
故我,要求員工冒著風雨出勤,甚至各種速食外送業仍繼續營業外送,只為了充高業
績。對照電視上播放由內政部製作的「颱風天不要外出」廣告,真是相當諷刺。
去年薔蜜颱風襲台,台中一名在超商工作的19歲董姓學生,才在凌晨下班騎車返
家途中,被因強風吹落的電纜線勾勒頸部不幸死亡。今年又有連鎖咖啡廳店長因颱風
出勤而喪生。勞工團體過去已多次向政府要求,應當立即重新研議制定「勞工颱風假」
,若發布颱風警報、停止上班上課之命令時,除經政府核備後的民生必須產業外,所
有勞工一律放假,以保障勞工安全。或者至少明訂若雇主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
兩倍薪資,以提高經營門檻,減少勞工受颱風傷害的可能。官員始終拒絕民間建議,
此次颱風再次導致勞工往生,該負責任的官員究竟在哪裡!?
二、「臨工專案」應以我國平均薪資為準
再者,此次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使數千災民流離失所,災區產業凋零、民不聊
生。勞委會為協助災區失業者,立即推出「八八臨工專案」,提供共8000個工作機會
,每小時100元、每日800元,為期1個月。我們認為,「臨工專案」立意正確,但考量
其薪資和臨時性,實有為德不卒之嫌,應當改進。
「臨工專案」規劃災民時薪僅有100元,就是每月做滿正常工時,約只有18,000元
的月薪。對於災區諸多失去既有職業(不論受雇或自營)、或長期失業的人們來說,
能立刻有工作機會當然是如同「抓到浮木」,但真能改善生活多少、對重建家園有多
大的幫助,實際上是杯水車薪。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民國98年5月我國工業及服務業受雇者平均經常性月薪
為35,768元,折算時薪為198元。此次「臨工專案」的薪資遠低於我國平均薪資一半,
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或許有人會質疑:「臨工專案」屬於臨時性、補貼性,薪資不宜過高。但就是因
為「臨工專案」具有補貼災民工作機會、協助重建生活的社會福利性質,薪資應至少
符合「足以維生的薪資」(Living Wage),才稱得上是「以工代賑」。客觀來看,時
薪100元的確太低,至少應以我國平均薪資時薪198元、月薪35768元為基準。否則,豈
不是讓災民淪為「廉價勞工」!?
三、規劃長期性的「就業重建」政策
不只是「臨工專案」薪資太低的問題。另一方面,災區重建需要有長遠性、整體
性的就業政策措施。「臨工專案」僅實施1個月,最多延長為3個月,根本無法改善災
區失業者的不利處境。試問:3個月後政府打算要失業災民如何是好?更何況,此次受
創最深的嘉義縣、屏東縣、高雄縣、台東縣等地,本來即屬失業率較高的區塊,此次
颱風對當地能否繼續就業維生,實是雪上加霜,難道要把失業災民「用完就丟」,任
其自生自滅?
面對勞力市場和自然災害的壓迫,公部門的角色更是重要。政府對災區進行重建
不只該注重「硬體重建」或短期補貼,同時要考量長遠完整的「就業重建」和產業政
策,才能持續保障災民合理的生活水準。短期之道,應以我國平均薪資為基準,延長
災區的公部門擴大就業措施,至少達1年;長期而言,應積極協助災區失業者職訓與就
業,擴大在地公部門聘僱人數,或與各種民間資源或社會企業合作,促進就業。
面對就業問題,政府並非無能為力。問題只在於,政府有沒有將災區的「就業問
題」,和「硬體重建」一般地關心。在台灣,「就業與否」似乎始終被認為是勞工自
身的責任,倘若有人失業,固然政府會有些許壓力,但並不至於「非要讓每個想工作
的人都有工作機會不可」的壓力,根本上還是讓勞力就業與否以「自由市場邏輯」對
待。相較之下,地震或颱風導致房屋倒塌破損,因為問題似乎來自人力以外的「天災」
,就成為了政府積極扶助的對象。但實際上,失業與屋毀兩者對人民的壓迫,同樣巨
大,為何政府僅就後者而捨前者不顧?這是政府不可迴避的問題。
我們相信,馬政府若再不對此三關鍵問題做出因應,必將遭受人民的背棄。因為
,這代表此次人民深深受創的原因,不只是天災,更是人禍!放任勞工颱風被迫出勤
、給予低薪聲稱以工代賑、甚至還將其用完就丟、任其失業自生自滅…一個無法照顧
人民的政府,我們為什麼要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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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以前的李根政,除了在學校教書外,便沈浸於藝術創作中,認為那是畢生
的追尋,但,「我是要以行動愛護這塊大地,或只是要幫大地畫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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