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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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大寮空污抗爭絕非地方事件」
時間Tue Jan 6 17:32:42 2009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27286
回應「大寮空污抗爭絕非地方事件」 ■楊慶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處長)
貴報(民97)12月30日第二版登載「大寮空污抗爭絕非地方事件」中,康君「擴大內需靠
賠償加碼」及沈君「別放任工廠成為現代暴君」兩則投書部分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特此
說明。
康君投書稱「環保署每年徵收20多億空氣污染防制費,空氣品質卻愈整愈糟」,並非事實
。以國內常用的空氣污染指標(PSI指標,該指標大於100則代表空氣品質不良)來看,我
國PSI>100在民國94至96年分別為4.5%、4.1%及4.0%,而去(97)年統計至12月28日為
止則下降約為 3.0%,顯示環保署與地方環保機關積極推動各項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已使
全國空氣品質較往年為佳且呈現持續改善趨勢。
另所提新版「空氣品質防制區」部分,其劃分主要作為各縣市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的參
考依據,主要以過去3年大氣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劃定,現階段空氣品質改善成效會受過去
資料影響,實際改善成效不易呈現。事實上,評估空氣品質改善良窳不是單就劃分空氣品
質防制區結果就能論斷。
本署對於高雄縣大寮鄉潮寮地區(民97)12月發生空氣污染事件,積極協助高雄縣環保局
進行查證。由於大發工業區及附近大部分廠家有機溶劑的使用廣泛,污染源查證工作具有
高度困難,除蒐集環境監測、檢測資料,工廠製程原物料使用、產品產量、污染物排放等
相關資料外,乃成立「高雄縣潮寮國中及國小空氣污染事件查證小組」,該小組成員係由
大寮鄉公所、高雄縣政府、大發工業區廠商聯誼會、經濟部及環保署各推薦兩位專家共十
位組成,其參考村里民提供之資訊、環保單位調查及查證所取得之資料與整理所得初步研
析結果,進行獨立之審議,以確保潮寮國中小所發生空氣污染事件的因果關係,獲得公正
、客觀的認定。
依本署(民97)12月28日於大發工業區管理中心召開「高雄縣潮寮國中及國小空氣污染事
件查證小組」第二次工作會議結論,潮寮國中國小發生三次空污事件,造成的原因是多元
化的,尚待進一步釐清明確污染源,但不排除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為可能污染源之
一。該次會議結論乃是查證小組依環保單位近日潮寮地區空氣品質監測、檢測數據及工廠
查核資料、並聽取工業區廠商代表、工業局代表說明後充分討論作成,當次會議資料亦已
提供當地村里長及民意代表參考。
(民97)12月28日會議與會單位除本署、經濟部工業局、高雄縣政府環保局、大發工業區
廠商聯誼會、該小組專家外,亦邀請民意代表及鄉民參加,但居民代表因在會場內外以抗
爭方式參與,未於會中發言,並非如報導所稱:「官員專家甘冒『爽約』也要關起門開會
」。
目前,環保單位仍持續進行本事件污染源追查,依據設置於潮寮國中之紅外線遙測圖譜及
學校老師使用環保署提供的真空採樣瓶於當時取得之樣品分析發現,(民 97)12月29日
下午潮寮國中附近空氣中含有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氨氣、丙酮、乙烯及鄰二甲苯等空氣
污染物,依當時風向推估污染物係來自上風處數家廠商。環保單位並已鎖定該等可疑排放
源,立即啟動稽查工作,此外,也要求工業區管理單位進行輔導改善。
環保單位對於林園、大寮地區環境品質向來極為重視,該二地區皆設有空氣品質監測站,
長期監測附近之空氣品質。為了大寮鄉民及師生健康,本署仍堅持追查污染源之決心,協
助高雄縣環保局持續進行本事件污染源追查,不放過絲毫可追蹤污染源之線索,對於違反
法令者,嚴加處分,絕不縱容。貴報所載「政府顯然要幫污染產業護航」內容,與事實並
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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