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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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快新聞/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東吳教授
時間Sat Aug 22 11:12:13 2026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快新聞/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東吳教授反嗆趙少康:越外行的人喊越大聲!
: 民視新聞網
: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 張嘉尹談副署權:不能認定「只能制衡總統」
: 張嘉尹指出,目前主張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的論述,多半是從歷史或比較憲法角度出
: 發,但這些說法不足以直接作為台灣憲政制度的解釋依據。他認為,歷史上副署權如何設
: 計,最多只能證明當時的歷史事實,不能在忽略台灣現行憲政制度及當前政治情勢的情況
: 下,直接套用到今日;至於比較其他國家的憲政制度,也只能證明特定國家的憲政制度如
: 何運作,「不足以作為我國憲制解釋的指導原則。」
比較法解釋,想用就拿來用,不想用就不拿來用???
意思就是,不要管副署制度訂定的目的,也不用管體系解釋,
反正現在局勢我需要用,就可以用。
: 張嘉尹進一步分析,歷史論據與比較憲法論據之所以不足,關鍵在於2個問題沒有被充分
: 處理。第1、台灣與特定外國憲政制度,在什麼程度上可以相提並論?第2、若在台灣的憲
: 制及當前具體的憲制處境下,採取一種偏頗而片面的描述,就可能在面對實際憲政案件時
: 得出錯誤結論。
我國制度跟外國制度不同,那是兄弟獨創的憲法解釋嗎?
不管這個制度在憲政體制上設計目的,
反正想用就拿出來文義解釋的用? 這跟國文老師解釋憲法有何差別。
我國憲法副署制度訂定當下,就是行政院長要經過立法院同意當下,
當時憲政很明顯就是內閣制,行政院長的民意基礎來自於立法院。
國會→授權行政院長→制衡總統。
怕你總統亂公布法律、命令等行政院長要執行,所以給一個行政院長副署權去審核。
憲法也規定在第4章總統章節,就是規範總統與行政院長關係,
跟立法院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副署權設計就是比較行政院長去監督制衡總統的。
反過來,只要一點點法學邏輯,
都能預見把副署權解釋成監督立法權會怎樣。
立法權是要來拘束行政權的,這也是人治社會進步到法治社會的ABC
結果行政權可以去決定這個法生不生效.......
那立法權還存在個屁.......
台灣的公法學者,要把台灣搞成獨裁國家吧。
正常民主國家是民意優先,依法審判、依法行政。
結果台灣?
司法院直接把立法權當空氣,
行政院可以一票否決立法院決定。
三權合一,這不是獨裁,怎樣才是獨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9.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87368335.A.F78.html
※ 編輯: violetking (1.160.209.228 臺灣), 08/22/2026 11:17:04
1F:推 Sinreigensou: 因為閣揆同意權被修憲拿掉了 101.12.146.7 08/22 11:15
2F:推 aarzbrv: 張嘉尹信仰藏傳佛教非常虔誠,望周知。 70.166.167.55 08/22 11:16
3F:→ monitor: 副署只是個流程,不是權力,意思是 36.227.159.125 08/22 11:17
4F:→ monitor: 這個法律我收到了,所以完全沒有不 36.227.159.125 08/22 11:17
5F:→ monitor: 副署的空間,不然何必要覆議機制來 36.227.159.125 08/22 11:17
6F:→ monitor: 多此一舉 36.227.159.125 08/22 11:17
8F:→ tarcowang: @monitor,如來副署只是流程就不應該放 111.242.220.43 08/22 11:27
9F:→ tarcowang: 在37條和行政命令放一起,同一條不可能 111.242.220.43 08/22 11:27
10F:→ tarcowang: 一個是流程,一個有實質用途。 111.242.220.43 08/22 11:27
就算是有實質用途,也不可能解釋成監督立法權~~~
也就是說用防止總統違憲為理由可以,但是監督立法權為理由就是不行。
但在台灣現行體制下,因為行政院長的權限來自於總統授權,
才會說實質運作下就是一個流程。
簡單來說,就是總經理如果是股東會任命,董事長要發布政策,
副署,就是總經理代表股東會去監督董事長
但公司制度改成董事長直接任命,
總經理的副署還是監督董事長,不會去變成監督股東會。
只是總經理去說董事長違法會怎樣,特別是個心胸狹隘的董事長,
所以才會說修憲後變成一個流程~~~
11F:推 polarfox: 這些學者政黨輪替後就不要出來靠杯一點 118.165.9.206 08/22 11:40
12F:→ polarfox: 風骨都沒有 118.165.9.206 08/22 11:40
以前黨國時期,學者的風骨是出來批評政府。
現在新黨國時期,學者的風骨最多就是閉嘴裝死了~~~
※ 編輯: violetking (1.160.209.228 臺灣), 08/22/2026 11:42:02
13F:→ monitor: 副署的對象是總統,而不是立法院, 36.227.159.125 08/22 11:43
14F:→ monitor: 意思是總統頒布命令,行政院「收到 36.227.159.125 08/22 11:43
15F:→ monitor: 」的意思 36.227.159.125 08/22 11:43
16F:→ monitor: 也不存在制衡總統的可能,如果要制 36.227.159.125 08/22 11:44
17F:→ monitor: 衡,就是自己主動請辭才對 36.227.159.125 08/22 11:44
18F:→ rb79: 有這種"法律學者" 我們的司法能不脆弱? 118.166.5.242 08/22 11:45
19F:→ monitor: 總經理將董事會的決議交由下屬執行 36.227.159.125 08/22 11:46
20F:→ monitor: ,下屬不想執行就直接否決董事會的 36.227.159.125 08/22 11:46
21F:→ monitor: 決定,這怎麼會合理呢 36.227.159.125 08/22 11:46
22F:推 yoshilin: 那就寫論文po國際期刊,說明台灣制度的 219.70.151.115 08/22 11:48
23F:→ yoshilin: 優越 219.70.151.115 08/22 11:48
24F:噓 tarcowang: 是反制立法權,什麼時候變監督了。法律 111.242.220.43 08/22 11:49
25F:→ tarcowang: 又不是總統訂定。 111.242.220.43 08/22 11:49
26F:→ tarcowang: monitor還是搞不懂,如果制衡的對象只 111.242.220.43 08/22 11:50
27F:→ tarcowang: 有總統,那就不應該在37條內放法律這項 111.242.220.43 08/22 11:51
28F:→ tarcowang: ,因為法律不是總統制定的。 111.242.220.43 08/22 11:51
放法律是針對總統的公布權,沒看到法律公布和命令發布並列嗎?
如果要針對立法權的制衡,就會放在行政院章節授權,或是立法院章節限制了~~
29F:推 j3307002: 不對新黨國時期親綠學者要出來護航政府 36.225.67.139 08/22 11:57
※ 編輯: violetking (1.160.209.228 臺灣), 08/22/2026 12:26:54
30F:推 marcomap: 既得利益者才不管這些,他們只在乎利益 110.28.82.102 08/22 12:25
31F:→ marcomap: ,其他都不管 110.28.82.102 08/22 12:25
32F:噓 kenuser: 對你來說立法院可以不按照法規,隨意亂114.136.147.129 08/22 12:37
33F:→ kenuser: 立法都不用制衡114.136.147.129 08/22 12:38
34F:噓 kenuser: 我過是內閣制那是你覺得,你是誰?你覺114.136.147.129 08/22 12:41
35F:噓 kenuser: 我國114.136.147.129 08/22 12:42
36F:推 liang0906: 立法院的制衡是大法官現在是憲法法庭 36.231.166.171 08/22 12:42
37F:→ a79111010: 什麼反制立法權?民意機關能這樣搞? 110.28.122.128 08/22 12:44
38F:噓 LightWorker: 台灣的法律人基本上就是個笑話 106.64.134.41 08/22 12:49
39F:→ monitor: 行政院只能覆議,不能否決,更不可 36.227.159.125 08/22 12:50
40F:→ monitor: 能去監督由民意產生的立委 36.227.159.125 08/22 12:50
41F:→ monitor: 立委是選舉產生,只有民意能制衡立 36.227.159.125 08/22 12:51
42F:→ monitor: 法院 36.227.159.125 08/22 12:51
43F:→ monitor: 行政院只能依法行政,沒有自己解釋 36.227.159.125 08/22 12:53
44F:→ monitor: 的空間,也完全沒有監督立法院的立 36.227.159.125 08/22 12:53
45F:→ monitor: 場 36.227.159.125 08/22 12:53
46F:→ monitor: 憲法法庭就只是解釋法條,也不是制 36.227.159.125 08/22 12:54
47F:→ monitor: 衡立法院的機關 36.227.159.125 08/22 12:54
48F:→ monitor: 制衡立法院就是制衡民意,說白了就 114.137.154.11 08/22 13:00
49F:→ monitor: 是獨裁專制而已,跟什麼內閣制一點 114.137.154.11 08/22 13:00
50F:→ monitor: 關係都沒有 114.137.154.11 08/22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