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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告網友爆紅女教授 臉書罵同事判賠10萬
時間Sun Sep 7 09:23:00 2014
告網友爆紅女教授 臉書罵同事判賠10萬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蔡清華、林宜樟/綜合報導〕中正大學法學教授盧映潔,不滿網友對她的
批評,曾向108名網友提告,讓她聲名大噪;不過這回自己也捲入官司,被同校教授陳慈
幸提告侵權損害賠償,民事一審判盧須賠10萬元,二審仍駁回其上訴。
盧映潔受訪時說,二審法官和陳慈幸認識,判決明顯偏頗,她提出許多證據法官都不採納
,判決書上也未呈現,一定會上訴;記者透過校方聯繫陳慈幸,她轉達不回應此案。
曾因贊成廢除死刑立場,公開上電視節目討論,在網路引發論戰的盧映潔,針對網路上對
她的批評,曾數日之內對108名網友提出告訴,雖然大多數被告網友,均與盧映潔達成和
解撤告,但她也因此聲名大噪。
至於中正大學教授陳慈幸,則指控盧去年4月利用其個人臉書,以「Lu Ma」發表批評她的
不實言論,文中雖未指名道姓,但盧直指「號稱有位刑事法專長的老師」,排除是「學生
所愛戴的馬員外」,就其上課內容多所貶損及批評,文中還提及「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
衛兵一樣…」。
「該位老師不懂何謂罪刑法定原則,不懂何謂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冏,法律系大
一的都懂)」。法官認為,中正大學具有刑事法專長,並開設訴訟法課程之教師,僅姓馬
的教授及原告2人,足認被告通篇文章指述對象為原告,且原告並未於當時開設該課程,
亦未於課堂中發表所指言論內容,盧已為惡意人身攻擊。
陳慈幸要求160萬元損害賠償,並要求在自由時報等4報登報道歉,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判盧
須賠10萬元。
兩造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決兩造上訴均駁回,但陳上訴追加
,盧須在學校官網,及校內法學院系所5處實體公布欄刊登道歉聲明必須執行,全案仍可
上訴。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906/20140906534417.html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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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eirdgrape: 才10萬 恐龍法官喔 幹 09/07 09:23
2F:推 f124: 爽 09/07 09:24
3F:推 F7: 撲哈哈,__好!! 09/07 09:24
4F:推 god060119: 呵呵 09/07 09:24
5F:→ f124: 二審法官快去告教授阿 09/07 09:24
6F:推 diego99: 教授也懂訟棍? 09/07 09:24
7F:推 Dooo: 法律人的互鬥耶 理工肥宅來看好戲囉 09/0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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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Change1224: 傳說中的腦袋有 09/07 09:25
10F:→ cocount: haha,UCCU 09/07 09:25
11F:推 lollipopboys: 二審法官不去告一下來自清嗎 09/07 09:27
12F:推 FukubeSatosi: 小心被告 09/07 09:28
13F:→ tasogare: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07 09:28
14F:→ Yuma38: 報應 現世報真快 ^_^ 09/07 09:28
15F:推 kuankubank: 老天有眼XD 09/07 09:29
16F:推 MacOSX10: 中正大學為什麼沒把她停職?讓有侵損前科的教法律不好吧? 09/07 09:31
17F:推 kid725: 大家不要這樣 人家只是出來混口飯吃啊^_^ 09/07 09:31
18F:推 rgbff: 想不到聖潔的 盧也會敗訴 09/07 09:31
19F:推 svince88: XD 09/07 09:32
20F:推 s0930194: 才10萬?! 09/07 09:32
21F:推 jyekid: 噗噗 打輸了就說法官跟原告認識 09/07 09:34
22F:噓 tv5566: 送 09/07 09:35
23F:→ milicic2103: 原來只是這般水準 呵 09/07 09:36
24F:推 kinggbic: 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09/07 09:39
25F:推 jyekid: 人家還是學佛的 阿彌陀佛 09/07 09:39
26F:推 MakeAWash: 哇嗚 告人霸氣 被告就理由一堆 教授 妳的學理呢 >.< 09/07 09:41
27F:推 yashiro: 台灣法律人不意外 09/07 09:41
28F:推 FukubeSatosi: 大家小心 09/07 09:42
29F:推 DUKEYANG: 這裏推文會被告嗎? 09/07 09:44
30F:→ aimlikenoob: 是爆紅還是爆黑? 09/07 09:46
31F:→ snowdream: 告這麼多人 被弄個10萬就哇哇叫 09/07 09:47
32F:→ jyekid: 敢罵就勇於承擔啊 09/07 09:48
33F:推 vincent0130: ㄎㄎ 09/07 09:48
34F:推 plice: 推爽 不知道會不會被告 09/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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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F:推 MSSM: 民事那來前科… 09/0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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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F:推 sggs: 傳說中的聖潔 09/07 13:43
56F:推 starmiau: 噗 09/0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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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F:推 hyhydiky: 不愧是總統先修班 法律系出身的 09/07 20:14
59F:推 Bluebear: UCCU 09/08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