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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告网友爆红女教授 脸书骂同事判赔10万
时间Sun Sep 7 09:23:00 2014
告网友爆红女教授 脸书骂同事判赔10万
自由时报
〔自由时报记者蔡清华、林宜樟/综合报导〕中正大学法学教授卢映洁,不满网友对她的
批评,曾向108名网友提告,让她声名大噪;不过这回自己也卷入官司,被同校教授陈慈
幸提告侵权损害赔偿,民事一审判卢须赔10万元,二审仍驳回其上诉。
卢映洁受访时说,二审法官和陈慈幸认识,判决明显偏颇,她提出许多证据法官都不采纳
,判决书上也未呈现,一定会上诉;记者透过校方联系陈慈幸,她转达不回应此案。
曾因赞成废除死刑立场,公开上电视节目讨论,在网路引发论战的卢映洁,针对网路上对
她的批评,曾数日之内对108名网友提出告诉,虽然大多数被告网友,均与卢映洁达成和
解撤告,但她也因此声名大噪。
至於中正大学教授陈慈幸,则指控卢去年4月利用其个人脸书,以「Lu Ma」发表批评她的
不实言论,文中虽未指名道姓,但卢直指「号称有位刑事法专长的老师」,排除是「学生
所爱戴的马员外」,就其上课内容多所贬损及批评,文中还提及「号称读刑事法的人像红
卫兵一样…」。
「该位老师不懂何谓罪刑法定原则,不懂何谓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冏,法律系大
一的都懂)」。法官认为,中正大学具有刑事法专长,并开设诉讼法课程之教师,仅姓马
的教授及原告2人,足认被告通篇文章指述对象为原告,且原告并未於当时开设该课程,
亦未於课堂中发表所指言论内容,卢已为恶意人身攻击。
陈慈幸要求160万元损害赔偿,并要求在自由时报等4报登报道歉,一审高雄地方法院判卢
须赔10万元。
两造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判决两造上诉均驳回,但陈上诉追加
,卢须在学校官网,及校内法学院系所5处实体公布栏刊登道歉声明必须执行,全案仍可
上诉。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906/20140906534417.html
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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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eirdgrape: 才10万 恐龙法官喔 干 09/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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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f124: 二审法官快去告教授阿 09/07 09:24
6F:推 diego99: 教授也懂讼棍? 09/0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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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推 MacOSX10: 中正大学为什麽没把她停职?让有侵损前科的教法律不好吧? 09/0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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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rgbff: 想不到圣洁的 卢也会败诉 09/0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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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F:推 MakeAWash: 哇呜 告人霸气 被告就理由一堆 教授 你的学理呢 >.< 09/0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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