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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 =a 昨天有個記者寫mail給我想進行採訪 雖然信中寫的並沒有很清楚 只是說想針對日本旅遊安全方面想請教我 但腦袋瓜中卻直覺反應跟這個案件或前幾年在河口湖命案有關 所以我留下聯絡方式 請他跟我聯絡 開始進行採訪 當他只提到北海道 我就直接問是不是要談去年背包客在旅館往生的事 在討論的過程中 也間接地從記者那得到一些這個案件的訊息 加上旅館方面在這件事上如此強硬 所以做出以下的推論 也必須平衡一下報導 要不然覺得旅館蠻可憐的 = =a 1.該背包客曾經有相關病史 所以到氣溫變化比較大的國家 原本就要比較注意身體狀況的變化 根據這次事件 是在27日到達北海道 當晚病發往生 是否跟該背包客未注意到自己身體狀況及過去病史有關 這個可公評 2.根據經驗 今天除非是旅客有事先告知旅館不需要進入房間打掃 就算是連續住宿 否則旅館都會進入房間整理床舖跟補充盥洗用品 推論該背包客應該有打算將貴重物品放在房內 所以跟旅館告知不要進入房間打掃跟整理 要不然不應該會有幾天都沒進入房間的狀況出現 但是有關這一點要查證很困難 因為其中一方已經無法證明了 3.該背包客帶著兩位女性友人前往日本旅遊 原本應該是要住在同一間旅館 不過因為該旅館已無單人房 因此才改住到東橫Inn 在事發之後 兩位女性友人雖然有到旅館要求查看房間 但如果友人在跟旅館的溝通原本就有困難 (ex:英日語都不OK) 加上住客原本就要求旅館不得進入房間的狀況下 旅館是有理由可以拒絕的 畢竟友人並沒有辦法馬上證明她們跟該背包客是熟識的 其實這個時候如果語言不通就得馬上找駐外單位請求協助 像這一次這兩位友人並沒有馬上求助 在旅館拒絕查看房間後就自己去玩 也頗讓人匪夷所思 4.在這件個案中看起來旅館並沒有什麼法律責任 最多可能是負道義上的責任 畢竟某種程度而言是有些瑕疵在 旅館方面會這麼強硬 不惜跨海打這件民事訴訟 雖然我不想去這樣推測 不過有可能是家屬所提出來的金額過高 超出旅館方面能接受的範圍 因此寧願花錢請律師打官司 那家人是不是也該對那兩位女性友人求償才公平呢? 不過就如同昨天受訪的結論 這次的事件只是個案 希望各位鄉民們不管去哪裡旅遊 一定要注意到自己的身體狀況 如果有必要的話 務必要結伴而行 有狀況發生自行無法處理時 也要在第一時間向駐外單位求助 讓我們大家一起推文 豪豪 R.I.P 附上昨天訪問的新聞網址 http://0rz.tw/qtpz2 -- 打算要去日本自助旅行 但卻不知道怎麼安排行程? 預訂住宿? 粗估預算嗎? 請快把日本旅遊(Japan_Travel)版加到我的最愛中吧!! 也希望大家不要當個失格的旅人 別再讓商家拒絕台灣人的預約了!! 日旅版版主aaaleopard 小狐狸的色情網站 http://photo.xuite.net/aaaleopa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37.103
1F:推 vn514550:豪豪 R.I.P 02/16 17:48
2F:推 mothjack:豪豪 R.I.P 02/16 17:49
※ 編輯: aaaLeopard 來自: 114.137.37.103 (02/16 17:50)
3F:推 williams520:豪豪 R.I.P 02/16 17:51
4F:推 nolive:豪豪 R.I.P 02/16 17:51
5F:推 minichiyan: 豪豪 R.I.P 02/16 17:52
6F:→ upbed:豪豪 R.I.P 02/16 17:52
7F:→ tttxxx:集氣 不累啊 02/16 17:53
8F:推 heuer: 豪豪 R.I.P 02/16 17:57
9F:推 nagano933:關於第四點 只是推測沒有證據 不要說比較好 因為顯然當 02/16 18:00
10F:→ nagano933:事人相關的人有在ptt活動 02/16 18:01
我都說只是推測了 這並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在 也蠻好奇 是基於什麼原因非得要興訟? 如果有當事人相關人願意提出說明 當然更好 不是嗎?
11F:推 cyril63:這篇也很有道理... 02/16 18:07
12F:推 YanLong:推日旅板板主XD 02/16 18:08
13F:→ YanLong:豪豪 R.I.P 02/16 18:09
14F:推 naoko22:豪豪R.I.P. 02/16 18:10
15F:推 narcess:豪豪 R.I.P ,這事情給大家一些啟發,同行的旅人要多照應 02/16 18:11
※ 編輯: aaaLeopard 來自: 116.59.61.32 (02/16 18:37)
16F:推 narcess:新聞寫著:業者強硬 寧打官司不給交代。所謂的交代是指? 02/16 18:48
17F:推 birdy590:我也是覺得第三點最奇怪, 旅館拒絕進入所以就去玩了? 02/16 18:58
18F:→ birdy590:同行的朋友第二天早上沒出現又聯絡不上, 就當他放鴿子? 02/16 18:59
19F:推 narcess:問題是連續三四天都沒出現,友人竟不以為意?真的匪夷所思 02/16 19:01
20F:推 tesuko:我不是不尊重版主 不過您的四點都是建立在 該背包客有向 02/16 19:34
21F:→ tesuko:旅館要求不打擾(應該是三點) 不過您又說已經無法證明?? 02/16 19:35
22F:→ tesuko:其實爭議點應該是在 不應該會有但卻發生的情況 02/16 19:37
23F:→ tesuko:如該背包客真的沒有要求 旅館可能還是有點管理責任在 02/16 19:41
其實就如同我所說的 這樣真的無法查證起 但就自己住過的經驗 我都會要求不需要整理房間 (因為電腦都放在房裡) 等我晚上回到旅館的時候 再跟旅館要新的盥洗用品 ※ 編輯: aaaLeopard 來自: 116.59.61.32 (02/16 19:43)
24F:→ angel:就第一點言 死者並非第一次在秋冬前往北海道 02/16 19:53
25F:→ angel:身體狀況或過去病史如何 他自己最清楚 至於第二點 02/16 19:53
26F:→ angel:如果過去習慣可作為參考的話 他是從來沒做過不需清掃的要求 02/16 19:55
27F:→ angel:第三點 如果飯店的人一直跟你說房間沒人接 你不會覺得 02/16 19:57
28F:→ angel:房客已經離開房間嗎? 第四點 家屬迄今並未提出任何告訴 02/16 19:58
29F:→ angel:反倒是東橫inn在未知會家屬的情形下就帶律師出席 02/16 19:59
30F:→ angel:在家屬尚未提出要求前 東橫inn是連道義責任也不想負的 02/16 20:00
31F:→ angel:補充一點 其實第三點很好查 如果死者有要求不要清掃房間的話 02/16 20:03
32F:→ angel: 更正 是第二點 02/16 20:04
33F:→ angel:東橫inn肯定會在第一時間內把這當作退房時才進入房間的說辭 02/16 20:05
34F:→ angel:家屬應該也會比較釋懷 事實上是 東橫inn並沒有這麼說 02/16 20:06
35F:→ birdy590:不知道這幾位出發前是怎麼溝通的, 但是第三點真的不正常 02/16 20:10
36F:→ birdy590:以我個人而言, 同行的朋友第二天早上甚至第三天都沒出現 02/16 20:11
37F:→ birdy590:是屬於中止所有行程也要想辦法找到人的重大事件 02/16 20:12
38F:推 wangsynnex:同行的朋友責任比較大吧~ 只顧自己玩.. 02/16 20:19
39F:推 Jasy:建議不要寫第4.點比較好 家屬求償金額恐怕不是可公評之事 02/16 20:43
其實就跟記者的對話確認是有提到錢 但是金額的多寡 這部份我想就算記者知道也不太可能講吧
40F:推 Obiwan:我電腦都丟在桌上就跑出去玩了說=.= 02/16 20:45
※ 編輯: aaaLeopard 來自: 116.59.61.32 (02/16 20:55)
41F:推 janhon:同行的可能只是網路上招來的同行者,不熟外加語言不通 02/16 21:19
42F:推 orzisme:豪豪R.I.P. 02/16 23:22
43F:推 romand:豪豪 R.I.P 很遺憾 這麼年輕... 02/17 00:35
44F:推 itech0702:豪豪 R.I.P 02/17 02:26
45F:推 hyde5036:豪豪 R.I.P 02/17 12:02
46F:推 Italy:豪豪 R.I.P 02/17 15:35
47F:推 saniyan:豪豪 R.I.P 02/17 22:40
48F:推 Yie:R.I.P. 02/17 23:54
49F:推 I23:豪豪 R.I.P 02/18 12:15
50F:推 awazikat:我告訴你因為東橫你必須出去時把鑰匙交給櫃台他才會 03/21 10:09
51F:→ awazikat:進入打掃否則只會把備品放門口就走 03/21 10:10
52F:推 awazikat:所以如果需要打掃你必須在打掃前離並寄鑰匙才可以 03/21 10:12
53F:推 awazikat:如果沒寄鑰匙他會認為你在房間並不會進入,有貼公告的 03/21 10:14
54F:噓 anonymitet: http://i.imgur.com/fKh3mEA.jpg 94.156.205.71 07/1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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