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92648 社論內容涉政治
時間Wed Jan 22 12:56:45 2014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92648
3 1/22 boogieman
□ [新聞] 他們兩人的關鍵票 保住了黃世銘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文章代碼(AID):
#1ItpbFX2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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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連結
http://newtalk.tw/news/2014/01/20/43797.html 內容為
他們兩人的關鍵票 保住了黃世銘
新頭殼newtalk2014.01.20 文/鄭方行
‧ 派令、
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等
文章內容涉及政治議題或政
治人物者文章劣退。
文章備註亦為政問請劣退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可以爆卦,但
不允許政治問卦,
違者劣退且水桶半年。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他們兩人的關鍵票 保住了黃世銘
時間 Wed Jan 22 11:21:4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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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新頭殼newtalk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他們兩人的關鍵票 保住了黃世銘
監察院由監委洪德旋和吳豐山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出的彈劾案,歷經三次審查會,第一
次五票對五票,第二次人數不足流會,第三次六票對六票,案子功敗垂成,黃世銘保住烏
紗帽。為什麼是這樣的結果?那些監委支持彈劾案?那些監委反對?為什麼支持?為什麼
反對?由於監察院審查會不合時宜的保密規定,外界始終無法一窺究竟。但是這個年代已
經沒有可以完全守住的秘密,最近逐漸流傳出來的訊息指出,保住黃世銘官位最關鍵的兩
張票,卻是來自兩個原本被認為最不可能的人:一個是長期受到王金平提拔照顧的余騰芳
;另一個則是民進黨的黃煌雄。
余騰芳是刑警出身,後來走總務路線,當過省議會總務處長、立法院總務處長、副秘書長
,一路都靠王金平提拔。以他的資歷背景,而能當上監察委員,一般咸信也是王金平使力
的結果。
彈劾案第一次審查會,贊成反對雙方勢力動員,結果原本預期會參加審查的委員余騰芳臨
時聲請迴避,讓贊成派措手不及,投票結果五票對五票,無法過關,黃世銘逃過一劫。
監察法12條規定,彈劾案之審查委員與該案有關係者應行迴避。但此彈劾案針對的是黃世
銘身為檢察總長,有無濫用刑事偵查權力的問題,與王金平有否司法關說是兩回事,余騰
芳的迴避,迴避得很奇怪。如果認為馬王政爭的派系屬性會影響到此彈劾案的審查,則所
有監委都是馬總統提名,全部都必須迴避了。
至於黃煌雄則是前兩次審查會都請假避開,第三次審查會因贊成派的敦促才出席與會。本
來以為有黃煌雄相助,彈劾案當可一舉達陣,不料一向自許甚高、特立獨行的黃煌雄,完
全顛覆黨派定見,在審查會裡,引用中研院院士胡佛在中國時報掛名的一篇文章「光天化
日、入人於罪」裡的論點,高舉憲法,把總統也納入「檢察一體」的一環,極力反對彈劾
案。其實,彈劾案裡指責黃世銘濫權也不只是向總統洩露案情一端,但是形勢翻轉,彈劾
案已無可為之處。
監察法13條規定,監察院人員對於彈劾案,在未經移付懲戒機構前,不得對外宣洩,被稱
為「陶百川條款」,原意是要保護被彈劾的當事人,以免受二次傷害。但時至今天,這個
條款的作用似乎已經不在保護當事人,而在保護監委免受社會的監督。余騰芳和黃煌雄在
黃世銘彈劾案的表現出人意表,或許是特別的「高風亮節」,但也可能只是「心有旁騖」
。無論如何,他們在監察院的作為,影響社會至大,難道可以「監委我自為之」,不須受
天下公評嗎?
3.新聞連結:
http://http://newtalk.tw/news/2014/01/20/43797.html
4.備註:
飼老鼠咬布袋,對於心有旁騖,順從馬意的黨員,DPP不清理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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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規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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