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建議] 版規 第九條 鬧版之認定
時間Sat Apr 7 23:56:48 2012
關於 版規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並視狀況加給水桶
六個月處分。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確定視同鬧板: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不含符號,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 違反以上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視同鬧板,水桶六個月處分。
這樣的版規,是否應該加上如操作上失誤造成回文於版上,是否除外呢?
因為我看了這樣的版規,很不合理阿
如果因為操作上失誤,回文版面上
馬上發現刪除掉,還要被視為鬧版的行為
如果,故意鬧版視為鬧版,這是理所當然
但是過失造成回文版面上,將其認定為故意鬧版,是否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呢?
因為版規並無規定 過失行為須要罰
今版主判決除了沒有依證據認定其行為是否構成鬧版,便逕自水桶
是否過當,亦無相關調查過程
簡單來說,空有實體文,但無程序法
版主判決毫無價值,亦可亂判決,導致紛爭眾多,
此一現象,貴八卦版版主群是否應該要重視呢?
相官判例:
#1F3Ge17e (Gossiping)、
#1Emec28T (Gossip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7.34
1F:推 hateOnas:放我出來 放我出來 放我出來 放我出來 放我出來 放我出來 04/08 01:39
2F:→ P55555:樓上請問你在演什麼戲呢? 04/08 01:43
3F:→ hateOnas:1F3Ge17e 不是就說了 先進桶再說 要不要放由板主決定 04/08 01:52
4F:→ hateOnas:把先進桶這個寫到公告裡面就好了吧 04/08 01:53
所以 然後勒 你到底想表達些什麼?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17.34 (04/08 02:00)
5F:推 hateOnas:1F3Ge17e 不是就說了 先進桶再說 要不要放由板主決定 04/08 02:22
6F:→ hateOnas:把先進桶這個寫到公告裡面就好了吧 04/08 02:22
7F:→ hateOnas: 不用除外 04/08 02:23
所以 然後勒 你到底想表達些什麼?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17.34 (04/08 02:54)
8F:推 BEHIND:你不是被桶? 鬧板自刪? 04/08 03:21
9F:推 liling0810:你講的都對 問題是版主不代表公權力 所以標準寬鬆 04/08 07:26
10F:→ liling0810:雖然鹿男很愛援引比例原則 但本只要目的正當大概就OK了 04/08 07:27
11F:→ liling0810:第二是,對你在PTT的權利義務也沒有什麼影響 04/08 07:27
12F:→ liling0810:縱使如此 我還是肯認應該明定過失與故意的分野 04/08 07:28
13F:→ liling0810:但鑒於版主不代表公權力 應由被告自行舉證 04/08 07:28
感謝您認同本人之建議,
(1)應修改版規,明定過失和故意,故意理應理罰。
在版規沒有寫出過失行為例如手誤也須要處罰之前,版主亦無相關認定
是否「過失」亦或是「故意」鬧版之程序(要求版友來信說明),就逕行
一律認定一行文自刪行為即為鬧版,無分故意或是過失,本人認為此舉
a.違反罪刑法定,無規定過失行為一律受罰
b.無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版主宣判時,盡然沒有任何一點說明,如何認定
「一行文自刪該文章」為「鬧版」或是「手誤發文」,沒有相關調查、認
定程序,如經版友寄信說明,縱然版友去信解釋之理由,已當然充分合理
可證明「其非故意鬧版」而是「手誤發文於版面」,版主亦同可不理會其
說明,版規之不完備,殘害版友之發文權限甚鉅。
c.既然版規禁止版友發「一行文」為規範其「鬧版」行為,不至於干擾到
版面,今如果版友「操作上失誤」推文卻按到回文 或是 寄信給作者卻
回文到版面上,立刻發現後「自行刪除」其一行文文章,此可證明根本「
無意圖鬧版」,而版規卻規定禁止「一行文自刪」且視為「鬧版文」,此
規定形同矛盾,版規既禁止鬧版者鬧版,卻又跟鬧版者說「您應該把鬧版
文章留在版面上,不准刪除,持續的干擾版面」,亦根本尚不考慮「手誤
發文」之情況,如善意版友因操作上失誤,發文至版面經發現,刪文也不
是,不刪文又不是。版規不管怎樣就是要處罰您,不管您是「故意鬧版」
或是「過失回文」。
爰此,本人認為該版規應該立刻重新檢視,其不當之處
「鬧版」之定義,根本上不明確。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版規應該告訴
版友怎麼去「避免受處罰」,而不是規定來「處心積慮地要處罰版友」
在此附上一篇顯為亂判決之公告文
┌─────────────────────────────────────┐
│ 文章代碼(AID):
#1FHxq2Cq (Gossiping) [ptt.cc] [公告] 水桶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 6167 m爆 2/25 Beef □ [公告] 水桶
作者 qn (9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小S貼懷孕9個月照 直呼第三胎還是好害怕
時間 Fri Feb 24 23:51:5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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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別鳥腦殘鄉民,嘩眾取寵
※ 引述《billchen0905 (比爾陳)》之銘言:
: 我是建議這胎生完就沒必要再繼續拼了
: 因為就算之後繼續拼被她剛好屎到生了男的
: 也未必是福
: 因為好不容易得到男的 有帶把的 可以傳宗接代的
: 蟲小開始 一定會被捧在手心 很寵 正所謂寵兒不孝
: 然後長大開始抽菸 喝酒(可以找馬騎遊) 吸毒 嫖妓上賓館 酒駕 霸凌欺負別人
: 剛剛沒補到 以上我把他補完 反正人生是可以預期的
: 反正以後一定會很廢 不出去賺錢 整天只想虧妹
: 所以還是算了吧 這胎生完就好了 別再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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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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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向本人表示,其因使用智慧型手機iphone,因操作上不方便,致使回文版面
造成一行文,或許當初qn只想推文罷了,經發現手誤發文後立刻刪文,但確被
視為鬧版自刪文,於法
(1)版規無規範「過失行為」須受罰
(2)「無相關調查程序認定其行為卻為真實鬧版行為,逕自公告水桶
(3)版規之矛盾。
而版主卻不理會其說詞,經本人審視其簽名檔「Sent from my iPhone」應是
該iphone之發文功能,從智慧型手機上發文均會自動附上該簽名檔,在對照
qn之說詞「從智慧型手機上發文因操作不慎而發文版面」後從其作為「立刻
刪除文章」,顯見qn根本無故意意圖鬧版,但還是依照不合理版規陷入囹圄。
雖惡法亦法理應遵守,今本人希望能夠立刻修改該項版規,能夠使以往遭受不
合理水桶懲罰之受害者能夠得到平反。
14F:推 hateOnas:看不懂?那就算了 04/08 10:22
請問您到底想說些什麼?說些讓人覺得莫名其妙的東西出來,跟本人建議案
毫無關聯,還以為自己切中本人之建議案,結果您之說詞到底想表達些什麼
沒人知道,自討沒趣也是該時間閉嘴了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19.219 (04/08 14:12)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4.207 (04/09 22:14)
15F:推 louisman:感謝您的建議。 04/09 22:33
16F:→ louisman:qn水桶,qn自行向板主溝通討論即可。 04/09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