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Yeh (天使)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Re: [問題]關於新版規的問題
時間Wed Oct 1 10:04:45 2008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第九條:〔鬧板〕
: :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水桶三個月處分
: : 多次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 : 視同鬧板。
: : 我有問題
: : 1.該條所謂的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可以舉個範例嘛
: 按F轉寄給板主?
: 我以前有在這板問過...
: 只是板主說要再討論
: 再討論後,就無下文....
: 前提是板主不怕信箱爆掉的話~~
: : 2.以前有人用allpost板捉 可是allpost有每天清掉的問題
: : 可否有更可靠的方式
: : 不然如果有人用allpost檢舉 過了五點清allpost以後證據就消失了
: : 這樣也容易造成板主判定和網友舉證的困難
: : 3.版面上玩弄此漏洞最明顯的應該就是某板板主了
: : 我覺得針對這種一在鬧板的行為 是否應該增列加重連作罰則
: : 以免後人學習效仿
: : (自己都當板主了還在玩專漏洞這種遊戲)
其實 F轉寄板主信箱備分+板上屍體痕跡就夠了。
進階一點可以輔以全螢幕照相傳備份,或是第一時間紀錄AllPost
篇名....
證據很多種抓法,歡迎大家當糾察隊。
上面有一篇問幾次以上,昨天板主群討論過後大約是
「三篇」,不
過還是要看情節嚴重性就是。
其實這種東西就像說:「殺了人卻把所有相關證據湮滅,法律能定
他嗎?」一樣,夜路走多肯定遇到鬼,鑽漏洞而以身試法早晚會被抓包
!也期盼大家共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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