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Yeh (天使)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Re: [问题]关於新版规的问题
时间Wed Oct 1 10:04:45 2008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之铭言:
: : 第九条:〔闹板〕
: : 有故意闹板兹事者,水桶三个月处分
: : 多次故意违反本章板规,却自行删除文章以避责,经板友提供相关证据检举,
: : 视同闹板。
: : 我有问题
: : 1.该条所谓的提供相关证据检举 可以举个范例嘛
: 按F转寄给板主?
: 我以前有在这板问过...
: 只是板主说要再讨论
: 再讨论後,就无下文....
: 前提是板主不怕信箱爆掉的话~~
: : 2.以前有人用allpost板捉 可是allpost有每天清掉的问题
: : 可否有更可靠的方式
: : 不然如果有人用allpost检举 过了五点清allpost以後证据就消失了
: : 这样也容易造成板主判定和网友举证的困难
: : 3.版面上玩弄此漏洞最明显的应该就是某板板主了
: : 我觉得针对这种一在闹板的行为 是否应该增列加重连作罚则
: : 以免後人学习效仿
: : (自己都当板主了还在玩专漏洞这种游戏)
其实 F转寄板主信箱备分+板上屍体痕迹就够了。
进阶一点可以辅以全萤幕照相传备份,或是第一时间纪录AllPost
篇名....
证据很多种抓法,欢迎大家当纠察队。
上面有一篇问几次以上,昨天板主群讨论过後大约是
「三篇」,不
过还是要看情节严重性就是。
其实这种东西就像说:「杀了人却把所有相关证据湮灭,法律能定
他吗?」一样,夜路走多肯定遇到鬼,钻漏洞而以身试法早晚会被抓包
!也期盼大家共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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