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eso ([掱] 曾文細 )
看板Gintama
標題[山崎] 偷民宅看到漫畫 一看3小時
時間Wed Aug 17 13:11:04 2011
剛看到朋友轉貼的新聞...嗯 很像是山崎會做的蠢事xD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7/today-so2.htm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信不信由你,漫畫書可以抓賊!
台南陳姓男子侵入民宅翻箱倒櫃,瞥見一堆10餘年前的「少年快報」漫畫週刊
,隨手翻兩頁,竟被吸引而一本接一本,津津有味地看下去,不但忘了偷,
還忘了身在「險境」,這一看就是3個鐘頭,直到屋主察覺報警,他才束手就擒
,事後有員警好奇打聽「到底是什麼漫畫那麼精采,能不能借來看看?」
8月14日中午,台南市警二分局南門派出所獲報,「轄內大同路一段某巷內
一棟公寓有竊嫌入侵」,南門所員警康宏軒、劉志慶等人趕抵時,陳姓屋主
拿出球棒,大喊「小偷,不要跑!」員警隨即在公寓5樓樓梯間逮捕陳姓竊嫌。
27歲的陳某(有強盜前科)坦承,14日上午9點多從隔壁的地下室潛入,
因公寓地下室相通而走到陳姓屋主這一棟,他直上6樓的房間,見鐵門未鎖
就走進去,見地上有一疊10餘年前翻印自日本的「少年快報」漫畫週刊,原本
只想隨手翻一下,不料愈看愈精彩,乾脆坐在椅子上,一集接一集地看下去
,還去翻找缺漏的集數,直到中午12點多,東西還沒偷,就被警察抓了!
陳姓屋主住5樓,他告訴警方,自己喜歡看漫畫,把6樓房間當置物間,放雜物
、漫畫書,但沒人住,房門與鐵門都未上鎖,先前曾被人侵入,8日就有搬東西
的聲響,後來發現被偷走一些書和鍋子,但不能確定是陳嫌所為。
陳嫌辯稱「只來這一次,屋主說的,不是我做的!」警方訊後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竊盜未遂罪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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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崎表示:(哭哭)我只是來撿羽毛球的~XD
屋主:別再矯辯了 看我報警逮捕你
山崎...我就是警察 囧rz
這個梗如果給空知大猩猩知道了 一定會畫進銀魂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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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溪釣客 怨者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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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24.231
1F:→ angolmois:銀醬表示:我是寶島派的。 08/17 13:17
2F:噓 wangmytsai:關聯性? 08/17 13:18
3F:推 Ctea:少年快報!!! 好懷念XD 08/17 14:54
4F:推 tAmoloko: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08/17 17:33
5F:推 Ctea:是說只要存量多,真的有可能看超久XD 08/17 19:40
6F:推 yukimura0420:27歲的"陳某" 火鳳燎原的陳某老師表示: 08/17 21:02
7F:推 rex9712340:一樓錯了? Jump之於少快 Magazine之於寶島 08/17 23:00
8F:推 godgirl:是樓上錯了吧= =Y 08/17 23:21
9F:推 stussy:陳某 XDDDD 快轉陳某板 08/17 23:27
10F:→ angolmois:寶島和中配的銀魂裡,JUMP都直接翻成寶島的喔~ 08/17 23:33
11F:推 Vayu:幫解套....因為在囤所傳閱少快要切負,所以只好躲民宅看 08/17 23:53
12F:→ Vayu: 腹 08/18 00:16
13F:推 rex9712340:是喔 因為我之後就沒有在看台灣連載 只有單行本 不清楚 08/18 01:24
14F:→ seeso:身為原PO只好跳出來承認 其實我是強棒SD派的 買週刊太傷荷包 08/18 11:16
15F:推 jujustine83:出包王女.....很好看吧 08/18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