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eso ([掱] 曾文细 )
看板Gintama
标题[山崎] 偷民宅看到漫画 一看3小时
时间Wed Aug 17 13:11:04 2011
刚看到朋友转贴的新闻...嗯 很像是山崎会做的蠢事xD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7/today-so2.htm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信不信由你,漫画书可以抓贼!
台南陈姓男子侵入民宅翻箱倒柜,瞥见一堆10余年前的「少年快报」漫画周刊
,随手翻两页,竟被吸引而一本接一本,津津有味地看下去,不但忘了偷,
还忘了身在「险境」,这一看就是3个钟头,直到屋主察觉报警,他才束手就擒
,事後有员警好奇打听「到底是什麽漫画那麽精采,能不能借来看看?」
8月14日中午,台南市警二分局南门派出所获报,「辖内大同路一段某巷内
一栋公寓有窃嫌入侵」,南门所员警康宏轩、刘志庆等人赶抵时,陈姓屋主
拿出球棒,大喊「小偷,不要跑!」员警随即在公寓5楼楼梯间逮捕陈姓窃嫌。
27岁的陈某(有强盗前科)坦承,14日上午9点多从隔壁的地下室潜入,
因公寓地下室相通而走到陈姓屋主这一栋,他直上6楼的房间,见铁门未锁
就走进去,见地上有一叠10余年前翻印自日本的「少年快报」漫画周刊,原本
只想随手翻一下,不料愈看愈精彩,乾脆坐在椅子上,一集接一集地看下去
,还去翻找缺漏的集数,直到中午12点多,东西还没偷,就被警察抓了!
陈姓屋主住5楼,他告诉警方,自己喜欢看漫画,把6楼房间当置物间,放杂物
、漫画书,但没人住,房门与铁门都未上锁,先前曾被人侵入,8日就有搬东西
的声响,後来发现被偷走一些书和锅子,但不能确定是陈嫌所为。
陈嫌辩称「只来这一次,屋主说的,不是我做的!」警方讯後依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窃盗未遂罪将他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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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崎表示:(哭哭)我只是来捡羽毛球的~XD
屋主:别再矫辩了 看我报警逮捕你
山崎...我就是警察 囧rz
这个梗如果给空知大猩猩知道了 一定会画进银魂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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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溪钓客 怨者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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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224.231
1F:→ angolmois:银酱表示:我是宝岛派的。 08/17 13:17
2F:嘘 wangmytsai:关联性? 08/17 13:18
3F:推 Ctea:少年快报!!! 好怀念XD 08/17 14:54
4F:推 tAmoloko: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08/17 17:33
5F:推 Ctea:是说只要存量多,真的有可能看超久XD 08/17 19:40
6F:推 yukimura0420:27岁的"陈某" 火凤燎原的陈某老师表示: 08/17 21:02
7F:推 rex9712340:一楼错了? Jump之於少快 Magazine之於宝岛 08/17 23:00
8F:推 godgirl:是楼上错了吧= =Y 08/17 23:21
9F:推 stussy:陈某 XDDDD 快转陈某板 08/17 23:27
10F:→ angolmois:宝岛和中配的银魂里,JUMP都直接翻成宝岛的喔~ 08/17 23:33
11F:推 Vayu:帮解套....因为在囤所传阅少快要切负,所以只好躲民宅看 08/17 23:53
12F:→ Vayu: 腹 08/18 00:16
13F:推 rex9712340:是喔 因为我之後就没有在看台湾连载 只有单行本 不清楚 08/18 01:24
14F:→ seeso:身为原PO只好跳出来承认 其实我是强棒SD派的 买周刊太伤荷包 08/18 11:16
15F:推 jujustine83:出包王女.....很好看吧 08/18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