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XDman (XD...)
看板Geography
標題[新聞] 直轄市原民區 可望選區長
時間Fri Oct 18 21:45:36 2013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8日電)為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精神,內政部將修改「地方制度法
」,隸屬直轄市的6個原住民區將舉行區長、代表選舉,最快明年實施。
2010年縣市合併、改制後,部分直轄市內的原住民「鄉」,全部都改為原住民「區」,原
本民選鄉長也都改為官派,多位立委提出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在原住民族
自治法草案完成立法前,應恢復直轄市原住民地區自治的權力。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這項政策已獲得行政院支持,內政部日前協調相關部會、全國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開會,並且達成共識,同意6都(含年底升格的桃園)原住民區恢復為自治
法人,可選舉自己的區長與區代表,區長也將擁有人事自主權、預算權、財產權。
蕭家淇說,內政部啟動地方制度法修法的法制作業,後續將報行政院核定,希望趕在本會
期內送進立法院內審議。他說,內政部希望2014年底地方選舉時就能夠實施,因此必須要
在選舉前的6個月,也就是2014年5月底前修法完成三讀。
修法後可恢復選舉的6個原住民區,包括高雄市桃源區、那瑪夏區、茂林區;台中市和平
區;新北市烏來區,以及即將在明年底升格為直轄市的桃園市復興區。
不過,蕭家淇說,原住民自治區的交通、觀光與營建,仍排除在自治事項外,課稅、公債
、統籌分配稅款等,也列直轄市政府統籌辦理事項。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10180362-1.aspx
我記得區長如果是民選 是不是就必須設立區民代表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67.43
1F:→ NipponKitano:既然原民區可以選 那難道非原民區就不用落實民主嗎? 10/18 22:25
2F:→ NipponKitano:總覺得區長不能直選很不符合民主運作的精神 10/18 22:26
3F:→ pbdragonwang:不過如果直轄市的區可以選的話,那直轄市跟縣就沒有 10/18 23:01
4F:→ pbdragonwang:多大差別了,只是行政區換個名字 10/18 23:02
5F:→ pbdragonwang:省還未虛級化前有差,虛級化之後都是行政院底下直轄 10/18 23:03
6F:→ TaiwanXDman:@1F 區這個東西本來就是派出機關 是給市區用的 10/19 08:32
7F:→ TaiwanXDman:希望讓地方直接給政府管 但面積又太大 所以 10/19 08:32
8F:→ TaiwanXDman:切出區來方便管理 但這個區只是中介 沒有實權 10/19 08:32
9F:→ TaiwanXDman:只是現在直轄市面積擴大 導致偏遠地區難以直接由 10/19 08:32
10F:→ TaiwanXDman:政府管理 才會這樣 區的設置一開始就不是要自治 10/19 08:33
11F:→ TaiwanXDman:所以跟民主沒什麼關係 10/19 08:33
12F:推 ji394xu3:在台灣根本沒有什麼"偏遠"難以治理的問題 10/21 19:24
13F:→ ji394xu3:台灣那麼小 可不像中國或美國那種大陸型國家 ...我們的鄉 10/21 19:25
14F:→ ji394xu3:下或偏鄉在人家眼中根本只是都市的郊區而已 10/21 19:25
15F:→ TaiwanXDman:有些深山部落到市區都要四五個小時 的確很不方便啊 10/21 19:28
16F:→ ji394xu3:然後呢?這跟自治有什麼關係? 10/22 12:28
17F:→ ji394xu3:離市區比較遠的地方=應該自治 ? 是這邏輯嗎? 10/22 12:28
18F:→ TaiwanXDman:本來就鞭長莫及 讓他自己管自己比較方便啊 10/22 12:49
19F:→ chicagoboy:T大 顯然你誤解了"自治"的意思 10/22 20:33
20F:→ chicagoboy:地方自治,是為了保留當地原本的"文化","生活型態"...等 10/22 20:34
21F:→ chicagoboy:要講"鞭長莫及",那很多地方都比上述幾個原民區還要遠~~ 10/22 20:36
22F:→ TaiwanXDman:我說的自治還沒有到中國那種自治區 10/22 20:49
23F:→ TaiwanXDman:而是說現在鄉鎮市這種有民代 有民選這種基本的自治 10/22 20:49
24F:推 ek252:台灣的鄉鎮市說難聽點 根本沒有自治的精神 連基本自治都談不 10/22 22:43
25F:→ ek252:上吧!! 一堆鄉鎮市窮到跟什麼似的 ...議會也沒在幹嘛 10/22 22:43
26F:→ ek252:選舉不代表自治 10/22 22:43
27F:→ TaiwanXDman:所以我之前才說要大縣大鄉啊 10/22 22:47
28F:→ mybfgf:大縣大鄉也不代表自治 10/23 12:36
29F:→ TaiwanXDman:我說大鄉的原因是 資源不會切得太散 就不會那麼窮 10/23 12:48
30F:→ TaiwanXDman:才會比較有自治的需要 10/23 12:48
31F:→ DDJJ1069:大鄉或小鄉跟資源分不分散是兩回事 10/23 12:53
32F:→ DDJJ1069:大鄉一樣會造成資源分散 資源分不分散能不能合理是法律面 10/23 12:53
33F:→ DDJJ1069:如果你認為大鄉就能解決問題 那就大錯特錯 因為大鄉反而 10/23 12:54
34F:→ DDJJ1069:更容易造成極端的資源分配問題 10/23 12:54
35F:→ TaiwanXDman:假設一個東西兩萬元 有兩個人各有一萬元 他們都買不起 10/23 12:58
36F:→ TaiwanXDman:但是他們合在一起 就可以買 縱然是共享的 10/23 12:58
37F:→ TaiwanXDman:但至少他們可以有這些建設 當然 你要說現在鄉鎮 10/23 12:58
38F:→ TaiwanXDman:合作我也無話可說 10/23 12:58
39F:→ TaiwanXDman:我當知道會有更極端的資源分配 但是都市化集中 10/23 13:00
40F:→ TaiwanXDman:本來就是比較好 版上之前也講過 10/23 13:00
41F:推 DDJJ1069:你還搞錯重點了 假設兩個人各有一萬元 他們都買不起 合起 10/23 14:23
42F:→ DDJJ1069:來有2萬元 -> 但相對建設成本也會跟著"提高" 你懂嗎? 10/23 14:23
43F:→ TaiwanXDman:建設成本我一開始就已經設定好兩萬了啊... 10/23 14:24
44F:→ DDJJ1069:全天下沒有說A地的建設成本=A+B兩地的建設成本 10/23 14:24
45F:→ DDJJ1069:除非B=0 10/23 14:24
46F:→ TaiwanXDman:我的意思是 一開始就有個建設需要兩萬 AB都想蓋 10/23 14:25
47F:→ DDJJ1069:甚者任意合併,資源集中為一個政府->但下放的分配沒有達 10/23 14:25
48F:→ TaiwanXDman:但偏偏兩人錢都不夠 但若是共享 他們就夠 10/23 14:25
49F:→ TaiwanXDman:我沒說任意合併喔 不要亂扣帽子 10/23 14:25
50F:→ DDJJ1069:到平衡,那只是讓某些地方享受更多資源,卻讓某些地方喪 10/23 14:25
51F:→ DDJJ1069:失原本就有的少少資源。我說的這就是法律面的分配問題才 10/23 14:26
52F:→ DDJJ1069:能解決。不是光靠什麼合併就會資源變多就一切美好 10/23 14:26
53F:→ TaiwanXDman:合併自然要經過謹慎評估的 沒說要亂併 10/23 14:26
54F:→ TaiwanXDman:兩鄉鎮若是本來生活圈就近 併再一起發展無不可 10/23 14:27
55F:→ ek252:T大 你所說的東西根本不用合併 上位的直轄市/縣就能解決 10/23 14:28
56F:→ ek252:建設大到跨鄉鎮市區的部份 本來就該透過上位的縣市政府來解 10/23 14:29
57F:→ ek252:決 那有說靠鄉鎮市合併來解決的 10/23 14:29
58F:→ TaiwanXDman:縣市政府管的是影響整個縣市的 若只是影響一小區域 10/23 14:30
59F:→ TaiwanXDman:讓他們自己解決啊 10/23 14:30
60F:→ TaiwanXDman:現在鄉鎮幾乎沒什麼決定權 資源多點 能做的事比較多 10/23 14:31
61F:→ TaiwanXDman:才能多下放一些全力 10/23 14:31
62F:→ ek252:若只是影響一小區域自己可以解決 那也不需要合併 10/2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