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oy0223 (紅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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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沈伯洋FB
時間Tue Apr 15 23:49:27 2014
沈伯洋
5小時 · 編輯紀錄 ·
羅瑩雪一定只看了懶人包。
羅瑩雪主要論點有三:
(1) 服貿還沒通過,因此反服貿行動無法構成公民不服從條件;
(2) 服貿違不違憲不是我們說了算;
(3) 五十萬群眾憑什麼代表全部人民。
針對第一點,其實羅大姐搞錯訴求了,
服貿違憲的是「審查程序」,而不是服貿本身。
服貿本身當然還沒過,可是黑箱程序跑了沒?30秒跑了沒?
跑得徹底啊!是個
這個黑箱程序違反憲政秩序!
所以說什麼「服貿沒過」因此不能主張公民不服從,
是沒搞清楚訴求的說法。
然後針對第二、第三點,這次不管是服貿事件,還是中正一事件
很多這種「違法違憲不是你說了算!」的論點,
這其實是有問題的。
世界上都是「先有爭議」,「後有憲法解釋」。
如果沒有衝突,要大法官解釋幹麻?
違憲與否的衝突,原本就是人民價值觀的衝突。
例如:
沙烏地阿拉伯禁止女性開車,有些城市不發給女性駕照,
有沒有違反基本人權?當地可能很多人認為沒有,
但也很多女性認為有,請問,他們該不該抗議?
事實上,他們就正在以刻意違法的方式,抗議人權的違反,
但是他們也遇到一樣的聲音:「違反人權不是你說了算!」
又,同性戀無法結婚,有沒有違反基本人權?
很多人認為沒有(例如護家盟),
但是請問,同性戀或群眾可不可以上街抗議?
可不可以主張違憲?
難道以上的答案都是不行嗎?
都要等到大法官解釋出來才可以出門抗議嗎?
女性或許不能代表全部阿拉伯人,
同性戀或許也不代表全部人民,
但可以因為他們不代表全部人民,所以就不能抗議嗎?
黑人也不能代表白人,所以都不能上街抗議嗎?
上街的五十萬人民,包圍中正一的百名群眾,
他們不是在代表人民,他們是在表達他們的訴求,
追求他們認為正確的價值!
就算你反對同性婚姻,
但你必須承認他們有權因為憲法爭議而走上街頭;
就算你認為女性不可開車,
你也必須尊重女性有權表達他們的訴求,不是嗎?
是否違憲,是否違反人權,永遠都是有爭議的,
在同一部憲法下,
政府的政策與相關法律可以被保守派說成合憲,
也可以被自由派說成違憲,
因此針對爭議事項的時候,
每個公民都有權利可以去捍衛他們的價值,
去抵抗強勢一方的憲法解釋。
而且在窮盡所有正當合法手段之後,
公民甚至可能必須用違法的方式去捍衛自己的主張。
服貿事件,就是已經窮盡所有手段,
必須使用違法方式抗爭(公民不服從);
至於中正一事件,是使用了合法上街抗爭的方式,
並非公民不服從。請勿混淆。
所以用一句「違憲不是你說了算!」是很不負責任的,
因為這忽略了憲法是政治產物。
它不僅僅是法律,它是政治衝突的產物,
它是統治者吸納爭議的海綿,
可以是弱勢者的盾牌,但更可以是服務階級的工具。
有人把它當做工具在統治人民,
但我們是要把它當作盾牌阻擋暴政。
確實,違法違憲不是我們說了算,
我們或許也不能代表全部人民,
但這與抗議的正當性毫不相干!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4150222-1.aspx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5/37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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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osoing: 04/15 23:50
2F:推 davild54849:推 倒果為因 莫名其妙 04/15 23:51
3F:推 rhox:有問題就是要講出來阿,大家學會了就不要浪費 04/15 23:52
4F:推 mindsteam: 04/15 23:52
5F:推 epistemie:對這些官員的相關東東都略過智慧和知識情報層次都太低了 04/15 23:55
6F:→ evelynaway:自由派學者江教授表示: 04/15 23:55
7F:推 themotto:這對他們來說太深奧了啦… 04/15 23:56
8F:→ knowing:推 04/15 23:57
9F:→ fallheart:請問法學素養不足的人可以當法務部長嗎 04/15 23:57
10F:推 enya18722:推 04/15 23:58
11F:推 dtdon1699: 可以 看水母便知 04/15 23:59
12F:推 rayonwu:推 04/16 00:02
13F:推 joety1103:搞清楚,法學素養充足的人怎麼可以當法務部長! 04/16 00:02
14F:→ vicol:官員們為了要配合馬囧也都水母化了…… 04/16 00:02
15F:推 evelynaway:因為黨意大於憲法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 04/16 00:03
16F:推 gaiaesque: 04/16 00:06
17F:推 OoJudyoO:推 這邏輯很清楚 只是羅是說給北七9.2聽的啦 04/16 00:06
18F:推 xdxdman1:push 04/16 00:08
19F:推 sading7:推 邏輯清楚 04/16 00:09
20F:推 cttw19:9.2 趴看不懂 04/16 00:10
21F:推 greedypeople:反正只要符合黨的利益 說法前後不一蛆蛆不會介意DER 04/16 00:11
22F:推 iwillptt: 04/16 00:13
23F:推 suing11:推 04/16 00:14
24F:推 suncat71:邏輯清楚! 04/16 00:14
25F:推 timshan:幹 這傢伙腦袋清晰 04/16 00:15
26F:推 s1s1:推,有道理 04/16 00:17
27F:推 qaz963747:push 04/16 00:17
28F:推 smonkey: 04/16 00:18
29F:推 airhong:總是放大絕的9.2 04/16 00:18
30F:推 gomau:推 04/16 00:18
31F:推 dejaoha:推 04/16 00:19
32F:推 Anail:推清楚又簡單的解說 04/16 00:19
33F:推 hunt873650:推 04/16 00:21
34F:推 Beanoodle:到底是水母化還是本來就是水母,有待考證 04/16 00:23
35F:推 Rayio:推 04/16 00:24
36F:推 plains:不能代表全部人 但能代表個人吧?我就不懂這些人的邏輯… 04/16 00:25
37F:推 silentence:一棒擊沉了 9.2 支持黑箱服貿安定派沒個可戰的 04/16 00:26
38F:推 ykes60513:羅不見得不知道 她是要說給那些"不懂這些"的國人聽的 04/16 00:29
39F:推 aaagang:只能怪你們聽不懂,不是你們說了算,但我說了算 04/16 00:33
40F:推 lu4unique: 04/16 00:38
41F:推 takaramono:推邏輯清楚 04/16 00:41
42F:推 Beanoodle:所以整個國民黨可以代表台灣人囉? 這種廢渣也可以當部 04/16 00:46
43F:→ Beanoodle:長? 林北來當都比她強 04/16 00:46
44F:推 amily0628:推 04/16 01:02
45F:推 mifxmax:我支持這個論點 04/16 01:04
46F:推 ayuiop:弱還敢說話,神速被打臉 04/16 01:05
47F:推 PIGUms9:推! 說得非常清楚!! 徹底了解了 04/16 01:06
48F:推 washltz:原來我們的法務部長是這種水平 04/16 01:11
49F:推 mapple9:不知道法律人對法務部長和總統的法律水準有何感想...... 04/16 01:12
50F:推 repression:邏輯很清楚,但9.2永遠聽不懂。 04/16 01:19
51F:推 fantasibear:推 04/16 01:40
52F:推 forgetcry66:神清楚! 04/16 01:45
53F:→ godina339:請別問法律人這種難堪的問題... 04/16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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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F:推 n118:高調 04/16 05:25
56F:推 chipretender:一堆白癡戰法條戰輸了 就會說 你又不是大法官XDDDD 04/16 07:43
57F:推 Ruoteng:又是一個丟臉丟到家的部長... 04/16 07:50
58F:推 heerowei0802:推 04/1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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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F:推 bigeye131:推!馬意部長呀~~~唉 04/16 11:09
62F:推 toki:今天下午就可以看看環保署署長是不是也這個等級 04/16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