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brother (LP哥)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閒聊] 服貿的法理性?
時間Thu Apr 10 09:38:24 2014
最近有一些朋友指出,
服貿當初是由台灣的海基會與中國的海協會兩個所謂的
「民間團體」商量出來,最後簽約。
然而這樣的民間團體為什麼可以代表國家簽約,
這是中國與台灣的根本問題。
另外一個問題是,
當初與紐西蘭簽經濟合作協定的時候,
是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
然而服貿卻可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
二讀就可以通過(行政命令只需二讀即可通過,
而且行政命令宣布三個月即可不透過委員會進入二讀表決。)
為什麼會有不同的差別,
這也是讓很多朋友爭議的話題。
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我的奇異果還是沒有比較便宜,
所以簽這個紐西蘭的條約到底錢都給誰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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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amalam2005:我也想知道最後一個問題XD 04/10 09:40
2F:→ iamalam2005:不過農委會連豬價上漲都查不出來了,就別指望... 04/10 09:41
3F:推 Leeng:被有競爭力的賺去了 04/10 09:41
4F:→ gunng:問題一:中華民國憲法與九二共識 04/10 09:41
5F:推 kobeslaker:錢被誰賺去還用說? GDP成長 錢跑到哪去了 04/10 09:44
6F:→ luche:蘋果昨公布主計處的物價漲幅 像是洗衣劑是跌的耶 你信嗎? 04/10 09:45
7F:→ aresjung:服貿與台紐的差異在於,服貿得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走。 04/10 09:45
8F:推 rajome:總之就是對面不把我們當國與國就算了 我們總統自己也不把 04/10 09:50
9F:→ rajome:我們當國與國 04/10 09:50
10F:→ aresjung: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不當國與國。 04/10 09:53
11F:推 rajome:所以問題在這個法 我們不敢修是怕中國 但就算如此你還是該 04/10 10:10
12F:→ rajome:把兩國當成國與國 甚至是國與敵國 利用法律的漏洞 而且本來 04/10 10:11
13F:→ rajome:這個漏洞就有人提說要補 卻不補 這就是政府違反所謂的程序 04/10 10:12
14F:→ rajome:正義的地方 04/10 10:12
15F:→ aresjung:修成國與國的話,馬上跑來搧耳光的會是美國,誰的扛住? 04/10 10:37
16F:→ aresjung:當初李登輝想「廢省」,被美國搧耳光後只好改「凍省」, 04/10 10:38
17F:→ aresjung:陳水扁想「廢除」國統綱領,被搧後改成「終止適用」, 04/10 10:38
18F:→ aresjung:要修憲變國與國可以,先選出個頂的住美國壓力的總統來吧 04/10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