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laElla (Ella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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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參加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就業弱勢者每月津貼17,280元
時間Fri Feb 1 17:26:31 2008
http://www2.evta.gov.tw/safe/docs/safe95/userplane/month_display.asp?menu_id=1&submenu_id=407&ap_id=534
參加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就業弱勢者每月津貼17,280元
為落實照顧中下階層,勞委會秉持著服務勞工、追求進步及照顧弱勢等三大原則,特
訂定「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並由職訓局所屬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於97年度1月1日
起開始辦理。
本計畫係透過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以協助就業弱勢者就業
準備及就業適應,使其能重返職場。適用對象須為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的失業者:負擔家計
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此
外並增加因家庭因素離開勞動市場2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二度就業婦女)、特殊境
遇婦女、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弱勢青少年、經濟弱勢戶(含1957專線轉介個案及高
風險家庭)、
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以及其他公立就服機構評估後,認定需要協助者等。
本計畫除了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的機會,同時還給予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17,280
元,最多能領3個月。為鼓勵事業單位或相關團體提供職場再適應的機會給就業弱勢者,
本會亦提供管理訓練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5,000元,最多3個月。
本會希望藉此幫助更多弱勢者重新投入就業,亦幫助事業單位或相關團體覓得合適的
人才。有興趣的民眾或事業單位,請向轄區就近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洽詢。
(就業服務組∕林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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