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almilan ()
看板Flickr
標題Re: [閒聊] 為什麼大家會愛用flickr
時間Sun Nov 1 12:38:41 2009
爬文已有朋友比對過無名和flickr,在社群網站紅火的當下,我以對這兩者
間的觀察和使用心得出發。
當代便利的生活很容易流於速食化,對美的事物的欣賞已越來越容易被省略
、簡化,也反映在交友的質量。
在interaction如此頻繁的今日,除了有不在乎facebook裡300個聊不到一句
話的「好友」,只是因為人情,或是「遊戲」目的,甚或「新申請帳號之初
胡亂加一通者!」外,還是有許多人渴望能認識不一樣的朋友,這些朋友是
真正了解、認同你的想法,希望能持續追隨該作者,帶來生命、生活的啓發
。而不僅僅是好友名單裡的一個名字。
而這層意義透過該作者相簿內的相片(*),某種程度上很能達到這種訴求,大
部份的人將某人加為「自己人」,通常是因為他的相片整體給你的感覺、風
格,很能引起你的共鳴。而不是他的大頭貼或他本人的長相、外型。
你中餐吃了甚麼,穿了甚麼顏色的內褲,剛剛在神來也大老二出光手牌並不
是我們所關心的...
觀摩優秀的作品是讓自己攝影功力更上乘樓之途,拜科技所賜,作品的分享
更為迅速便捷。攝影技藝的落差不斷的在縮短。 這是很美的交流,尤其當這
種形式是這麼的蓬勃可觀時。
這些網路業者中尤以flickr抓住了「關鍵少數」的胃口,並且透過這些少數
人吸引更多的人進來,他們也想建立屬於自己的ID,並藉此發出自己的聲音
,不被數位洪流所淹沒。
flickr充分整合網路、定位系統、周邊產業等拓展了數位生活的可能限度。
這些結合,乘來乘去,也乘出可觀的效益。(**)並持續開發特有的欣賞作品
的方式。
舉凡從「備註」功能可以知道其他人是以甚麼樣的角度來欣賞一張作品的。
「標籤」功能,讓所有人都能幫原作者來定義這張相片。所有的回應、備註
和標籤都可以成為詮釋資料,而這些資訊均是可搜尋的(***),結合成更密集
的交流網,獲益的除了使用者,還有flickr:能掌握資料庫者就處於優勢的
地位。同時Flickr也報以細膩的統計數據,以享使用者。
透過「博覽館」在攝影創作外加重對編輯創作的重視,由「館藏」上限和能
編輯的「來源」限制也一慣的體現出flickr有想法、所為,不僅僅是個網路
空間。一如他們所吸引的使用者及使用者所建立起的組群。
當然「最愛」也是個不錯的想法,以這種方式可以不用占有那些精彩的作品
,又可以讓其他使用者更了解你的觀點和品味。
在確保優質的內容和強大的服務,傑出的界面下,flickr成為2009百大網站
第一名(****)不讓人意外
文末回應標題:為甚麼我喜歡用flickr,以相簿的角度來論,對我而言他無
可挑惕,站方和其他使用者常常能激出我新的想法,就訊息提供者而言相當
重要的serendipity,即模擬使用者發掘未預期驚喜的能力,flickr也不斷的
在完善;自人際交流來論,我覺得他顯然是更有「誠意」的;至於其他的使
用習慣,由於使用者眾,將特定標籤或是組群加入RSS,讓人在台灣的我,可
以迅速掌握如巴薩隆那當地最新的活動,或以MACBA(巴薩隆那當代美術館)為
主題的最新作品。
* Flickr 社群指南:請勿上載不屬於「你的作品」。
(
http://www.flickr.com/guidelines.gne)
**
http://www.flickr.com/do/more/
flickr X Nokia :
http://www.flickr.com/help/nokia/
flickr X Getty Image :
http://www.flickr.com/help/gettyimages/
***
http://www.flickr.com/about/
****
http://tinyurl.com/mwte7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43.160
※ 編輯: localmilan 來自: 114.24.243.160 (11/01 12:39)
1F:→ kouta:其實每個網路法律本來就是 請勿上載不屬於「你的作品」的 11/01 12:45
2F:→ kouta: 每個 去掉 11/01 12:46
3F:→ localmilan:我的意思是Flickr希望使用者上傳的是「作品」。而不是 11/01 12:49
4F:→ localmilan:把Flickr當成網路空間。 11/01 12:50
5F:→ kouta:我懂 所以我是說其實每個網站都是只是沒人CARE規定 11/01 13:31
6F:→ kouta:或是沒人在抓 11/01 13:31
你說的對,規約/法規範只是最低程度的約束,真正有拘束力的還是來自其他
因素。
就一個中度以上的使用者(以升級pro區分),當然不希望別人在自己的帳號上
看到不入流(?)的內容,既然該帳號已經延伸為個人形象的端口,自然會用心
經營。該訓示性規定所揭示的就是這種氛圍的追求。相較其他相簿,一個
flickr pro 多年用戶只有一百多張相片時有所見。
※ 編輯: localmilan 來自: 114.24.247.144 (11/01 15:08)
7F:推 Decill:推薦這篇文章 很深刻的觀察 11/01 18:38
8F:推 SearChing4U:寫的很好 11/01 20:13
9F:推 spiritwhite:推得不錯哩~ 11/20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