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bbp (1000字)
看板FineArt
標題Re: [討論]藝術家哭,我也想哭
時間Sat Dec 12 12:40:34 2009
※ 引述《powerslide2 (powerslide2)》之銘言:
: ※ 引述《mmbbp (1000字)》之銘言:
: : 說的仿佛當時人都是在私人企業上班一樣咧XD
: 本來就是啊
: 藩主跟今天的地方財閥沒什麼二樣啊
原來你以為今天企業老闆也可以把人判刑驅逐出境啊~~~
: : 抗議到拆作品...好有文化的抗議啊XD
: 噗 有沒有文化我是不知道啦
: 但是藝術家沒意識到自己作品的爭議性挺可笑的
: : 只有你在鬼扯採購法的法律用語,我就只說流程而已
: 老兄 是您在鬼扯好不
: 我說承包商(也就是你所謂的藝術公司)在承包公部案件的時候是為業主利益
: 結果您扯什麼圖利他人
我不是說圖利"他人"
我說的是業主"無利可圖"
: 擺明了就是不懂裝懂嗎
我了解你說的承包商是為了業主利益
但這不過是照著合約跑而已
你所謂的"業主利益"是假想出來的
"業主"如果是文建會的話,從主委到課員關心的都不一樣
你若要把底下課員做的一般行政庶務拉高到政策層次
來說這關乎文建會的利益,根本就扯太遠
因為受限於某些法規(比如公共藝術的比重)
或者它自己的行政業務(比如文建會本來就要做文化藝術推廣)
: : 你也蠻屌的,打雜也可以拿來說嘴XD
: 是是是
: 我在藝術家的工作室當總管算打雜
: 你在藝術公司當個小弟就成了專家
這就是差別啊....當總管打雜不會經歷會議程序
: 到是誰在吹牛說嘴啊
: : 你可以發文勸大家"都不要做藝術家了"
: : 因為要做藝術家免不了都要拿文建會或國藝會補助
: : 然後照你的邏輯就變成"御用藝術家"XD
: 噗 閣下轉移話題了
: 今天這個案子可不是單純的補助喔
: 而是主管機關有計畫的策展與邀展ㄟ
: 跟單純的補助案件如何類比?
: 你再掰嗎
所以你是說
補助案可以拿得很開心
被公部門邀展就要擺架子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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