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pcord (鳳凰城文藝帥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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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新聞] 自拍流產 耶魯女大生畢展驚世
時間Wed Sep 3 03:35:59 2008
無意間逛到這討論串
p大的發言令人火大
因為聽起來像是要宣傳"個人有權力可以決定自己的身體該何去何從"
一直拿法律在說 可是人家跟你講道德結果你在講法律
法律的那些規定 就像是每個人可以決定自己的身體使用權以不傷害他人身體自由為原則吧
所以無關乎身體的應該沒太大問題 像是可以騙人不被抓到就不犯法
也不反對你情我願的劈腿
但是道德的標準又會不同 像是自殺就是個道德議題 講法律有什麼意思
就因為你說的人起於生終於死亡 自殺就不是什麼法律的議題了
法律不在乎永恆性 因時因地不同
但是道德不是只有這樣
不然請你先定義 什麼叫做 "好"(你有提到好的藝術) 或是 "壞"
為什麼要"尊重"是好的 為什麼"個體"比"群體"重要
或是你強調的個人觀點為何比父權較高尚的
因為你好像提到父權就是很糟糕的意思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解釋如果不是你說的那樣 如果別人只是想說
自己不應該傷害自己的身體 因為是父母給的 不想讓父母傷心 這樣還是父權的嗎?
還有那你下面說的法律又憑什麼能決定人到底怎樣才算是人
在跟你講道德 但是你把法律條文搬出來想要表達什麼?
完全用物質的角度定義人權 用人權的內容看待人
扯這麼多 只是要說每個人有權決定自己的身體 免於犯法的危險 而已
還要說什麼?
很奇特的是 不管怎樣定義藝術
藝術始終跟道德難分割
行為藝術更常逼問道德的議題
但藝術的手法或是後續效應好像常比內容來的更醒目更直得關注
於是形式內容也很難分割了
道德本來就是看內容尤其是動機的
只能說 道德的判定是得包含藝術的全部過程 所以原來那個創作者
他行為藝術的形式直接觸犯到道德議題
法律上人人當然對自己負責 但是藝術上道德上人與人就不是這麼容易切的
所以誰管法律 現在就是在討論整件事情的道德問題
※ 引述《powerslide (powerslide)》之銘言:
: 推 ff860:推~~我的想法是 1.即使人可以決定自己的身體 那胎兒是自己 04/23 16:23
: → ff860:的身體嗎?? 2.人可以決定自己身體的話 那自殺? 不戴安全帽? 04/23 16:24
: → ff860:3.藝術絕對不能離開道德問題 如果我殺人 說這是行為藝術 04/23 16:25
: → ff860:大家可以接受嗎? 04/23 16:25
: 您的問題乃建立在胎兒是『人』的前提上,但問題是,胎兒是人嗎?
: 他是受法律保障,並承認其獨立人格的個體嗎?
: 很可惜的,無論是依照我國法律或者其他國家的法律,並沒有任何國家直接將胎兒視
: 為人的規定,所有一切人的權利義務都必需從他『出生』那點開始起算才受保障的。
: 所以在胎兒未出生前,他都只能算是母體的一部份,雖然法律有對『非法墮胎』為
: 處罰的規定,但並不代表法律上就承認胎兒具有『人』的地位。
: 至於『自殺』,『不戴安全帽』本來就不是犯罪啊,他最多只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政
: 罰而已,就像你違規停車一樣,並不能算是犯罪,儘管宗教上有認為自殺是犯罪的,
: 但很少聽到有哪一個國家的法律直接把『自殺』列為『犯罪』的。
: 至於說殺人不殺人,那其實已經扯遠了,跟胎兒的權利也無關,藝術家當然必須為自己
: 的行為負責,而接受法律制裁(既然你有自主決定權,當然就必須承擔後果,這也是刑
: 罰存在的前提要件,每個人都必須為其自由意志下的行為負責,也只有具有自由意志的
: 人能才有被處罰的資格,如果你不具有自由意志,如無意識、精神耗弱、無行為能力人
: ,法律就不能處罰他了),但是如果法律沒有禁止,你又何苦拿自己的『道德觀』去強
: 迫藝術家接受?
: PS.以上的見解都建立在法律是最低限度且有強制力的道德為前提下,至於個人因為宗
: 教、種族、風俗習慣等而產生的特殊道德觀(如回教的不吃豬肉)不在討論之列。
: 附:
: 民法第 6 條 (自然人權利能力)
: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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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37.113
※ 編輯: ripcord 來自: 61.57.137.113 (09/03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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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pcord 來自: 61.57.137.113 (09/03 03:59)
1F:→ shivaeye:我是覺得p大很可惜,因為被某些事件傷害了 09/03 05:56
2F:→ shivaeye:自己給自己扣上有顏色的帽子,而情緒波動的發言都很不妥 09/03 05:57
3F:→ shivaeye:沒和舊恨有個了斷外,還禍從口出樹立新的敵人 09/03 05:58
4F:→ shivaeye:晝桀紂,夜桀紂最後身邊都沒有反駁、反抗、建言的聲音 09/03 06:01
5F:→ shivaeye:不過暴君也有像秦始皇那樣成功的人啦.. 09/03 06:02
6F:→ shivaeye:只是一點小小的意見,然後ripcord也不用因此事發火 09/03 06:04
7F:→ shivaeye:如果幾句話火大,造成飯吃不下、書看不下去..拔網路線吧 09/03 06:05
8F:推 shivaeye:只是一點建議,如果p大與r大不喜歡我的推文,請刪。 09/03 06:12
※ 編輯: ripcord 來自: 61.57.137.113 (09/03 09:26)
9F:推 Amibi:推拔網路線。 09/03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