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lacat (琪拉 )
看板Fiction
標題[心得]《桃樂絲的秘密》史蒂芬‧金
時間Sun Apr 25 01:38:13 2010
鬼才作家──史蒂芬‧金的作品《桃樂絲的秘密》敘述主角桃樂絲是一位充滿少女情懷的
女孩,和高中同學喬陷入情網,隨即因為懷孕而走入婚姻,對婚姻本質懵懂無知的桃樂絲
,本以為婚姻是掙脫原生家庭綑綁的一種方式,卻沒有想到卻陷入父權制家庭的天羅地網
之中。由於丈夫好吃懶做且酗酒成性,當孩子一個個降臨貧乏而困頓的家庭時,家計漸漸
落在桃樂絲一人的身上,她只好在外幫傭負擔家計,從早到晚工作,此外,還必須忍受丈
夫喬不時地酒後暴力。桃樂絲原本認為承受丈夫偶爾的家暴是婚姻生活的常態,對於丈夫
的惡形惡狀只能束手無策,成為婚姻暴力下的犧牲品。然而,當桃樂絲發現丈夫幾次試圖
侵犯親生女兒,最後甚至私自挪用兒女們的大學基金,無計可施而絕望的桃樂絲最終下定
決心殺害丈夫,為拯救自我與保護兒女,而充滿女性自主意識的雇主薇拉正是出此意見的
人。桃樂絲在發生日全蝕之際進行殺害丈夫喬的計畫,日全蝕的發生暗喻了桃樂絲由黑暗
邁向另一種光明的解脫經歷,桃樂絲走出了家暴、亂倫的陰影,卻得不到女兒的諒解與社
會的認同,最終孤寂一生。
《桃樂絲的秘密》牽涉道德層面的問題,小說內容從兩個層面探討問題,其一,站在當事
者為維護女性權利不受剝奪,以及桃樂絲身為為人母親保護子女安危的內在角度;其二,
站在父權社會下男性意識高漲,與法制層面殺人即犯法的外在角度。以Kohlberg道德發展
的三期六段論檢視,桃樂絲殺夫的行為是非道德的,此不符合第四期「遵守法規」取向與
第五期「社會法制」取向。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通常是以法律規定(殺人即犯法)或習
俗限制(女性應當服從男性的命令)為基礎,縱使桃樂絲有著不堪入目的辛酸與義正詞嚴
的理由,法律的權威必須維持。再者,社會習俗或社會法律必須合於社會大眾權益,法律
規定殺人者有罪,一般大眾的認知生命為無價,奪取他人性命就是罪過,所以桃樂絲的行
為是非道德的。這是站在外在論的立場;桃樂絲殺夫的行為亦是道德的,此符合第六期「
普遍倫理」取向,當一個人的信念是為了維護人性尊嚴、真理、正義與人權,縱使與法律
逆道而行,其行為仍符合道德。桃樂絲殺夫出自於維護自己的女性尊嚴與兒女權益,因此
,桃樂絲的行為是道德的。這是站在內在論的立場。
究竟桃樂絲弒夫的抉擇是對是錯?每個人心裡都該有一把尺衡量。道德問題在每個人的生
命之中佔有一席之地,任何人皆無法置身事外。在人生的抉擇上,並沒有保證我們一定能
達成目標的道德判斷或標準。Mill的效益主義式考量或許是最簡便和常用的原則,但是效
益主義式的評價方式不見得是最好的方式。例如:決定將來成為中小學老師,因此修了教
育學程,結果沒多久就出現少子化問題,而老師供過於求的情形。所以,當初決定成為中
小學老師就是非道德?以中國人的心態而言,時間就是金錢,浪費時間不就是非道德?這
之中會產生兩種心態,其一,遺憾,事情沒有照更好的情況發生,但不至於否定自己當初
的所下的決定;後悔,希望自己沒有做那項決定,同時也希望事情有另外一種更好的結局
。縱橫西漢武帝時期的公孫弘,是少數當代全身而退對朝政呼風喚雨卻深受晚年多疑猜忌
漢武帝信任的權臣,連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家董仲舒都得讓他三分,誰又
能知曉他在求取功名與官海間浮浮沉沉數十載,年近六十才受到重用。我認為,若決定了
,就算結果不盡理想也不許後悔。也許遺憾,也要存著:就算跌倒了,姿勢也會非常豪邁
的心態。這是選擇教職遙遠而漫長路途,後備之秀們應存有的長期抗爭心態。或許會感到
有些悵然,但絕對不要完全否定自己,甚至自暴自棄,過程中所做的努力並沒有完全消失
,它將有可能轉化成敢懷抱理想和夢想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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