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lacat (琪拉 )
看板Fiction
标题[心得]《桃乐丝的秘密》史蒂芬‧金
时间Sun Apr 25 01:38:13 2010
鬼才作家──史蒂芬‧金的作品《桃乐丝的秘密》叙述主角桃乐丝是一位充满少女情怀的
女孩,和高中同学乔陷入情网,随即因为怀孕而走入婚姻,对婚姻本质懵懂无知的桃乐丝
,本以为婚姻是挣脱原生家庭綑绑的一种方式,却没有想到却陷入父权制家庭的天罗地网
之中。由於丈夫好吃懒做且酗酒成性,当孩子一个个降临贫乏而困顿的家庭时,家计渐渐
落在桃乐丝一人的身上,她只好在外帮佣负担家计,从早到晚工作,此外,还必须忍受丈
夫乔不时地酒後暴力。桃乐丝原本认为承受丈夫偶尔的家暴是婚姻生活的常态,对於丈夫
的恶形恶状只能束手无策,成为婚姻暴力下的牺牲品。然而,当桃乐丝发现丈夫几次试图
侵犯亲生女儿,最後甚至私自挪用儿女们的大学基金,无计可施而绝望的桃乐丝最终下定
决心杀害丈夫,为拯救自我与保护儿女,而充满女性自主意识的雇主薇拉正是出此意见的
人。桃乐丝在发生日全蚀之际进行杀害丈夫乔的计画,日全蚀的发生暗喻了桃乐丝由黑暗
迈向另一种光明的解脱经历,桃乐丝走出了家暴、乱伦的阴影,却得不到女儿的谅解与社
会的认同,最终孤寂一生。
《桃乐丝的秘密》牵涉道德层面的问题,小说内容从两个层面探讨问题,其一,站在当事
者为维护女性权利不受剥夺,以及桃乐丝身为为人母亲保护子女安危的内在角度;其二,
站在父权社会下男性意识高涨,与法制层面杀人即犯法的外在角度。以Kohlberg道德发展
的三期六段论检视,桃乐丝杀夫的行为是非道德的,此不符合第四期「遵守法规」取向与
第五期「社会法制」取向。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通常是以法律规定(杀人即犯法)或习
俗限制(女性应当服从男性的命令)为基础,纵使桃乐丝有着不堪入目的辛酸与义正词严
的理由,法律的权威必须维持。再者,社会习俗或社会法律必须合於社会大众权益,法律
规定杀人者有罪,一般大众的认知生命为无价,夺取他人性命就是罪过,所以桃乐丝的行
为是非道德的。这是站在外在论的立场;桃乐丝杀夫的行为亦是道德的,此符合第六期「
普遍伦理」取向,当一个人的信念是为了维护人性尊严、真理、正义与人权,纵使与法律
逆道而行,其行为仍符合道德。桃乐丝杀夫出自於维护自己的女性尊严与儿女权益,因此
,桃乐丝的行为是道德的。这是站在内在论的立场。
究竟桃乐丝弑夫的抉择是对是错?每个人心里都该有一把尺衡量。道德问题在每个人的生
命之中占有一席之地,任何人皆无法置身事外。在人生的抉择上,并没有保证我们一定能
达成目标的道德判断或标准。Mill的效益主义式考量或许是最简便和常用的原则,但是效
益主义式的评价方式不见得是最好的方式。例如:决定将来成为中小学老师,因此修了教
育学程,结果没多久就出现少子化问题,而老师供过於求的情形。所以,当初决定成为中
小学老师就是非道德?以中国人的心态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浪费时间不就是非道德?这
之中会产生两种心态,其一,遗憾,事情没有照更好的情况发生,但不至於否定自己当初
的所下的决定;後悔,希望自己没有做那项决定,同时也希望事情有另外一种更好的结局
。纵横西汉武帝时期的公孙弘,是少数当代全身而退对朝政呼风唤雨却深受晚年多疑猜忌
汉武帝信任的权臣,连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家董仲舒都得让他三分,谁又
能知晓他在求取功名与官海间浮浮沉沉数十载,年近六十才受到重用。我认为,若决定了
,就算结果不尽理想也不许後悔。也许遗憾,也要存着:就算跌倒了,姿势也会非常豪迈
的心态。这是选择教职遥远而漫长路途,後备之秀们应存有的长期抗争心态。或许会感到
有些怅然,但绝对不要完全否定自己,甚至自暴自弃,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并没有完全消失
,它将有可能转化成敢怀抱理想和梦想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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