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smots (涼風有信,秋月無邊)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同性戀vs教會
時間Mon Jan 23 14:34:27 2006
※ 引述《Iriss (是否魂夢就此相繫)》之銘言:
(中間恕刪,僅就聖經的部分做回應)
: 其一,聖經的這三段文字顯然都是針對男同性戀的,對女同性戀隻字未提。
: 其二,利未記的說法顯然是不成立的,男女有別,如何"與女人一樣"?
利未記這邊的說法是男人不應和男人有性關係,像與女人有性關係的那樣。
希伯來文原文有提到性行為
: 其三,羅馬書提到的 "貪戀,慾火攻心,行可羞恥的事,妄為" 在異性戀情
: 境同樣也會發生
你說對了
聖經的觀點,出於情慾、血氣的都是有罪
不管是同性性愛、異性性愛、人獸性愛 出於肉欲的就是罪
基督教對罪的定義非常廣 「不中靶心」是「罪」的原意
所以基本上基督教會沒有理由而且也不可以歧視同性戀者
(大家都是罪人,沒有誰可以歧視誰,這點聖經也有提到)
我認為過度專注於聖經批判同性性行為的部分而忽略其他也嚴格批判眾多異性戀的部分
其實有點走向以偏概全的方向去
當然目前大多數基督教會都有其立場 關於這部分屬於神學的部分
(據我所知,現在也有同志神學、女性神學的出現,但是這部分我接觸不多,故擱置之)
: 其四,猶大書裡講 "隨從逆性的情慾" ,何謂順逆? 何者是天性?
從聖經的觀點,天性就是上帝造人時所賦予的最原來的意義
「逆性的」一詞,網路希伯來文解釋如下:
1) 人和動物的肌肉 (活著的身體的柔軟物質,
覆蓋在骨頭上, 其中充滿血管)
2) 身體
2a) 人的肉體
2b) 用來指自然或肉體的血統, 世代或關係
2b1) 嫡系
2c) 人類感官的天性, 「獸性」
2c1) 並無暗示邪惡
2c2) 激起罪惡的獸性
2c3) 人的情慾, 容易因此受苦
3) 生物 (因為有血肉之軀), 不管是人或動物
4) 肉體, 單單表示人性, 除開上帝的影響的世
俗本質, 因此有罪的傾向, 與上帝相對
這部分我認為牽涉到基督信仰中「原罪」的產生與天賦人類的自由意志
不過我想,等我對此有更深認識再做定論
除了那個「傳言」 我都同意您的看法
(個人認為,既然是未經證實的言論 就沒有傳播的必要.....)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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