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olo (非常忙碌的研究生)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心得] 藥物實驗...
時間Sun May 22 00:07:04 2005
※ 引述《Liat (Liat)》之銘言:
: ※ 引述《tatame (tatame)》之銘言:
: : ok 你這句話說服我了
: : 我不知道原來女性內分泌影響這麼龐大 我本來以為跟男性的內分泌差不多而已
: 近年來有一些對於藥物試驗對象如何選擇的討論出現
: 行之有年的試驗對象:男性,身高、體重在某個區間
: 經過這些試驗對象所獲得的最有效劑量真的適用於所有性別年齡嗎?
: 誠如twinkle網友所言,女性的內分泌系統與男性有這麼大的不同
: 那麼,藥物在女性體內的作用方式是否完全如同男性試驗者所呈現的結果呢?
: 歐美藥廠也是到藥物上市後,經由廣大(女性)使用者的反映
: 才慢慢察覺性別對於藥物種類的選擇、藥物的劑量是有影響的
: 只是在目前一般藥物的臨床試驗上,還是多半以原先的受試者來作
: 當然,其中可能也有一些性別意識在其中
: 例如藥物試驗總是有風險—或稱副作用
: (或許徵求受試者的廣告中不會強調這點,但我們仍不可忘記這點確實存在)
: 是否傳統會認為,這種風險盡量不要由女性承擔
: 就像幾乎很少藥物試驗會以兒童為受試者一樣,不要由兒童承擔這些風險
我自己做過很多次藥物實驗,我想說明一下各位還沒說明到的部份
首先,目前在bbs的版上常見徵求實驗受試者的「藥物實驗」
實驗內容並不是試驗未上市的「新藥」
而是試驗已經在國外上市超過十五年,因為專利期滿
所以開放由其他藥廠仿製的「學名藥」
因為各國的氣候、環境的不同,一顆藥的主要成份也才幾毫克而已
所以這種仿製的藥,可能在吸收代謝方面不會和原本藥物一致
於是衛生署就規定了,在這種「學名藥」上市之前,必須通過吸收和代謝的實驗
以證明這個學名藥是和原本的藥有相同的吸收代謝率
而在這樣的實驗裡,「藥效」並不是實驗所想要測試的項目之一
在這樣的實驗設計裡,會分為兩期的實驗
第一期吃原本外國藥廠的藥,第二期吃國內藥廠仿製的學名藥
第一期和第二期的狀況必須儘量保持一致,這樣才能得到「合格」的實驗結果
所以,對廠商來說,當然必須選擇生理狀況比較能具有一致性的男性來進行實驗
我想這單純只是為了通過實驗而所產生的選擇,並不是對女性的身體有什麼的偏見
這個實驗要求還滿嚴格
比如說在第一期和第二期之間,如果有飲酒或服用其他藥物等行為
那實驗的結果可能就沒辦法達到兩期一致
如果受試者經常發生實驗做不出來的情況,就表示這個受試者並不遵守實驗規範
這樣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下次就不會再讓這個人做實驗了
我想女性生理期的影響可能會更大
想要設計出兩期剛好避開所有受試者生理期的實驗似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才有了限制男性才能接受實驗的規定
這樣講不知道是不是能解決前面這位的疑問
附帶說明,我是唸社會學的學生,不是唸藥學的
上面所說的都是在非常無聊的實驗過程中和護士聊天所得,如果有錯誤,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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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tame:有認識護士啊 真好 XD140.111.165.250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