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FamilyCircle
標題Re: [不滿] 哥哥經常帶女朋友回家
時間Wed Jan 16 20:24:41 2008
※ 引述《shoray (no)》之銘言:
: ※ 引述《Voitur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像我都不會跑到男友家, 干擾他們家人生活說!
: : 若你哥的女友, 將來也是幫"妳們家族"生小孩的話,
: : 那她更會有這種"入侵"妳家的行為囉!
: : 連日後吃年夜飯, 都會多一張嘴吃!
: : 你們自己家人, 就不能自在與方便的講悄悄話, 怕有外(姓)人聽到!
: : ---
: : 我之所以不會干擾我男友家人,
: : 那是因為我有男女平等平權觀念,
: : 我不是"附屬"他們家族, 自然就不會"麻煩"他們負責我! 更不會往他們家地盤跑!
: : 我沒用到他們的一毛一力, 也不勞他們一分心一分力, 男方家族有甚麼損失嗎?
: : ---
: : 這是觀念問題! 看妳自己願不願意和妳家人溝通了!
: : 新觀念與舊觀念的差異就在此囉! ^_^
: 退一萬步來講……敢問原po住的房子是誰的?
: 若按照這種新觀念說,父母不反對兒子帶女友回來睡,
: 那……究竟是誰需要調整一下想法呢?
那為人女兒的, 那麼愛往別人家跑, 睡在別人家,
是為甚麼? 是甚麼意思?
她自己沒有家回嗎?
她爸媽不要她嗎?
她也不管她爸媽嗎?
---
為人兒子的, 會那麼愛往岳父母家跑, 睡在岳父母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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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_^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 編輯: Voiture 來自: 61.216.171.113 (01/16 20:26)
1F:噓 Tsunlight:不好意思,我跟我男人就偏愛到彼此家裡住,兩家人出去玩熱 01/17 01:15
2F:→ Tsunlight:鬧,感情好的很...我爸媽疼我男人,把他當兒子看待... 01/17 01:15
3F:→ Tsunlight:他爸媽把我當女兒,對我好的很...根本沒有誰不要誰的問題 01/17 01:16
4F:→ Tsunlight:我比較好奇簽名檔裡頭的...要是姓歐陽和姓上官的結婚了 01/17 01:17
5F:→ Tsunlight:小孩子的姓氏怎麼辦!? 01/17 01:18
6F:→ jdchen0901:簽名檔 ==> 假平等 01/17 11:02
7F:→ Voiture:一樓: 一般人沒這種問題, 連李李仁的名字都有了! 01/17 14:11
8F:→ Voiture:二樓: 簽名檔只是"基本"平等, 沒甚必要大驚小怪! 01/17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