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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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不满] 哥哥经常带女朋友回家
时间Wed Jan 16 20:24:41 2008
※ 引述《shoray (no)》之铭言:
: ※ 引述《Voitur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之铭言:
: : 像我都不会跑到男友家, 干扰他们家人生活说!
: : 若你哥的女友, 将来也是帮"你们家族"生小孩的话,
: : 那她更会有这种"入侵"你家的行为罗!
: : 连日後吃年夜饭, 都会多一张嘴吃!
: : 你们自己家人, 就不能自在与方便的讲悄悄话, 怕有外(姓)人听到!
: : ---
: : 我之所以不会干扰我男友家人,
: : 那是因为我有男女平等平权观念,
: : 我不是"附属"他们家族, 自然就不会"麻烦"他们负责我! 更不会往他们家地盘跑!
: : 我没用到他们的一毛一力, 也不劳他们一分心一分力, 男方家族有甚麽损失吗?
: : ---
: : 这是观念问题! 看你自己愿不愿意和你家人沟通了!
: : 新观念与旧观念的差异就在此罗! ^_^
: 退一万步来讲……敢问原po住的房子是谁的?
: 若按照这种新观念说,父母不反对儿子带女友回来睡,
: 那……究竟是谁需要调整一下想法呢?
那为人女儿的, 那麽爱往别人家跑, 睡在别人家,
是为甚麽? 是甚麽意思?
她自己没有家回吗?
她爸妈不要她吗?
她也不管她爸妈吗?
---
为人儿子的, 会那麽爱往岳父母家跑, 睡在岳父母家吗?
--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
(小孩双姓, 不拿夫家聘金/饼钱,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男女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 小孩从父母双姓, 除夕夜, 孝顺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权益, 没甚麽好男女不平等的! ^_^
法国在2001年通过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
父母双姓。
※ 编辑: Voiture 来自: 61.216.171.113 (01/16 20:26)
1F:嘘 Tsunlight:不好意思,我跟我男人就偏爱到彼此家里住,两家人出去玩热 01/17 01:15
2F:→ Tsunlight:闹,感情好的很...我爸妈疼我男人,把他当儿子看待... 01/17 01:15
3F:→ Tsunlight:他爸妈把我当女儿,对我好的很...根本没有谁不要谁的问题 01/17 01:16
4F:→ Tsunlight:我比较好奇签名档里头的...要是姓欧阳和姓上官的结婚了 01/17 01:17
5F:→ Tsunlight:小孩子的姓氏怎麽办!? 01/17 01:18
6F:→ jdchen0901:签名档 ==> 假平等 01/17 11:02
7F:→ Voiture:一楼: 一般人没这种问题, 连李李仁的名字都有了! 01/17 14:11
8F:→ Voiture:二楼: 签名档只是"基本"平等, 没甚必要大惊小怪! 01/17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