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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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轉貼] 失婚之後》重拾信心的小妹
時間Tue Jan 8 21:06:29 2008
【聯合報╱Charlotte(新竹市)】 2008.01.08 03:27 am
小妹從小不愛讀書,高中肄業而已,只好到美容院當洗頭小妹。她在那時候認識了正在當
兵的妹婿,沒多久便奉子成婚。
婚後十年,還不到三十歲,小妹就生了三個孩子,任勞任怨地照顧著家庭。妹婿很年輕,
從事印刷工作的他,雖又累又忙的,每天下班後,卻呼朋引伴地到家裡喝酒、吃消夜。小
妹在照顧小孩之餘,還要侍奉他的朋友們,漸漸心生不耐,常和他發生口角。
在一次嚴重的家暴後,絕望的小妹和妹婿離了婚,獨自賃屋而居。其間她結識了幾個不務
正業的男友,有吸毒的,也有靠賭博為生的。她聽不進任何人的勸告,自暴自棄地過著頹
廢萎靡的生活。
後來,媽媽終於看不過去,私下資助她,替她付了頭期款買屋。小妹感謝媽媽相挺,有了
新居,也如同重獲新生。而且因為有了貸款壓力,小妹重新振作了起來,積極找工作,也
遠離了那些吸毒和賭博成癮的朋友。
個性一向倔強的她,不怕辛苦,找到一家經常得加班的小工廠當作業員。小妹的手磨出水
泡,也常站到腰痠背痛,但她仍然咬緊牙根撐下去。可惜老天爺似乎要與她作對,那家工
廠居然在兩年後因經營不善倒閉,還積欠了小妹兩個月的工資。
不久,小妹又找到了一家新工廠,負責人原本只要她兼差(有訂單才上班),後來看上她
的埋頭苦幹,於是破例讓她當全職員工。小妹開心不已,重拾信心,每天抱著感恩的心情
生活。
現在的她漂亮又快樂,也交了個溫柔且有正當職業的男友。希望命運多舛的小妹,從此可
以否極泰來。
【2008/01/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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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_^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
冠上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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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95.218
1F:→ Voiture:天底下的媽媽, 都應該如此愛女兒, 就像愛兒子般! 01/08 21:07
2F:→ Voiture:而不是對婚後的她不理不睬! 01/08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