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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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转贴] 失婚之後》重拾信心的小妹
时间Tue Jan 8 21:06:29 2008
【联合报╱Charlotte(新竹市)】 2008.01.08 03:27 am
小妹从小不爱读书,高中肄业而已,只好到美容院当洗头小妹。她在那时候认识了正在当
兵的妹婿,没多久便奉子成婚。
婚後十年,还不到三十岁,小妹就生了三个孩子,任劳任怨地照顾着家庭。妹婿很年轻,
从事印刷工作的他,虽又累又忙的,每天下班後,却呼朋引伴地到家里喝酒、吃消夜。小
妹在照顾小孩之余,还要侍奉他的朋友们,渐渐心生不耐,常和他发生口角。
在一次严重的家暴後,绝望的小妹和妹婿离了婚,独自赁屋而居。其间她结识了几个不务
正业的男友,有吸毒的,也有靠赌博为生的。她听不进任何人的劝告,自暴自弃地过着颓
废萎靡的生活。
後来,妈妈终於看不过去,私下资助她,替她付了头期款买屋。小妹感谢妈妈相挺,有了
新居,也如同重获新生。而且因为有了贷款压力,小妹重新振作了起来,积极找工作,也
远离了那些吸毒和赌博成瘾的朋友。
个性一向倔强的她,不怕辛苦,找到一家经常得加班的小工厂当作业员。小妹的手磨出水
泡,也常站到腰酸背痛,但她仍然咬紧牙根撑下去。可惜老天爷似乎要与她作对,那家工
厂居然在两年後因经营不善倒闭,还积欠了小妹两个月的工资。
不久,小妹又找到了一家新工厂,负责人原本只要她兼差(有订单才上班),後来看上她
的埋头苦干,於是破例让她当全职员工。小妹开心不已,重拾信心,每天抱着感恩的心情
生活。
现在的她漂亮又快乐,也交了个温柔且有正当职业的男友。希望命运多舛的小妹,从此可
以否极泰来。
【2008/01/0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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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
(小孩双姓, 不拿夫家聘金/饼钱,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男女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 小孩从父母双姓, 除夕夜, 孝顺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权益, 没甚麽好男女不平等的! ^_^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
冠上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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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95.218
1F:→ Voiture:天底下的妈妈, 都应该如此爱女儿, 就像爱儿子般! 01/08 21:07
2F:→ Voiture:而不是对婚後的她不理不睬! 01/08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