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crum (O型水瓶兔)
看板FacebookBM
標題[討論] 外掛網站
時間Tue Jan 19 14:24:24 2010
根據下列文章中的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BL8WDgK (Facebook) [ptt.cc] [公告] SYC1023 水桶七天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Facebook/M.1263831053.A.A9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元 │
└─────────────────────────────────────┘
●19526 m11 1/19 GeniusKiKi □ [公告] SYC1023 水桶七天
1F:推 weedyc:辛苦了! :)01/19 00:27
2F:推 boafans:馬賽克又出現了XD01/19 00:30
3F:噓 KakasiHatake:......這個判決,很有趣。被水桶的這位真冤。01/19 03:55
4F:推 Raylemon:覺得不妥可以去BM板幫她伸冤 :P 黑板辛苦了01/19 05:23
5F:噓 KakasiHatake:不了。只是順口提一下,違規原因不符合引用之法規。01/19 07:02
6F:→ KakasiHatake:除非加註:本條判定由板主自由心証。01/19 07:03
7F:推 Raylemon:哪裡不符合?01/19 07:47
8F:→ Raylemon:禁止詢問"討論""分享"或推廣任何竄改封包、修改記憶體或01/19 07:47
9F:→ Raylemon:其他足以影響遊戲公平性的惡意程式、作弊方式或 BUG 等01/19 07:48
10F:→ Raylemon:資訊(含"教學"、心得、相關圖文、影片、關鍵字、分享或01/19 07:49
11F:→ Raylemon:徵求程式、詢問使用方式等)違者水桶七天起跳並得"視"情01/19 07:49
12F:→ Raylemon:況予以劣退。經判定非蓄意推廣.僅予以刪文及水桶七天處分 01/19 07:50
13F:推 Liszt1025:不符合的原因是因為它分享的程式並不足以影響遊戲公平性 01/19 08:11
14F:推 Liszt1025:我記得之前就有板友寫快速收禮物的腳本了 也沒事 01/19 08:14
15F:→ Liszt1025:違規原因是文章內含外掛教學網址 但這個原因並不符合引 01/19 08:15
16F:→ Liszt1025:述的這條板規01/19 08:15
17F:推 venvendoggy:所以以後就弄個寵社煮菜計時器什麼的來分享01/19 08:21
18F:→ venvendoggy:就能在同一個網頁放______程式光明正大地偷渡?01/19 08:21
19F:→ venvendoggy:只是在鑽條文的文字漏洞而已 01/19 08:22
20F:推 lacrum: 01/19 09:45
21F:推 lacrum: 01/19 09:46
22F:推 lacrum: 01/19 09:49
23F:推 lacrum:這件事告訴我們:不要隨便放網址連結。被水桶剛好而已。 01/19 10:01
24F:噓 KakasiHatake:全部不符合,也非鑽文字漏洞,單純的錯誤判決而已。 01/19 10:47
25F:→ KakasiHatake:質疑的人是否連那位倒楣板友分享的是什麼都不知道? 01/19 10:48
26F:→ KakasiHatake:相關理由感謝 Liszt1025 板友大略說明了。 01/19 10:50
27F:推 lacrum:XD 倒楣的是他不是你 01/19 10:59
28F:推 KakasiHatake:) 01/19 12:27
29F:推 Liszt1025:不是在說鑽漏洞 是說這條如果要這樣判的話 條文文字有 01/19 12:56
30F:→ Liszt1025:修改的必要 01/19 12:56
31F:→ Liszt1025:法律本來就是很嚴謹的東西 條文上沒寫到的就是不能這 01/19 12:58
32F:→ Liszt1025:樣判 除非修法 01/19 12:58
33F:→ Liszt1025:就像法律如果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但是沒有在條文內寫 01/19 12:58
34F:→ Liszt1025:帽扣要扣上 那麼戴上安全帽但是不扣帽釦就是合法的 01/19 12:59
十二、禁止詢問、討論、分享或推廣任何竄改封包、修改記憶體或其他足以影響
遊戲公平性的惡意程式、作弊方式或 BUG 等資訊(含教學、心得、相關
圖文、影片、關鍵字、分享或徵求程式、詢問使用方式等),
違者水桶七
天起跳並得視情況予以劣退。
板規中沒有明訂「禁止張貼內含外掛之網站」。雖然說,板規十二第二行有提到
「………等資訊」可涵蓋於此。但是後面的括號已定義出何謂「資訊」,
而裡頭並無「外掛網站」此項目。為免疑慮,希望板規條文可以再訂定的更明確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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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88.244
35F:→ lacrum:啊對了……在此向KakasiHatake道歉<(_ _)> 我態度很差 01/19 14:29
36F:→ Durinn:不一定是外掛網站 個人網站也可能有教學內容 01/19 14:31
37F:→ Durinn:也或者是連結頁沒有教學 但連結頁中有明顯的教學超連結可點 01/19 14:32
認同
38F:推 aoeu:我支持 Liszt 的說法耶 除非那人是蓄意鑽漏洞 01/19 14:51
認同
39F:推 bibimeiying:給連結...可以解釋成為分享...因為他是分享的一種方式 01/19 14:54
認同
40F:推 weedyc:這可以常理判斷吧? 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一般正常使用 01/19 14:56
41F:→ weedyc:情況下,戴安全帽一詞包含要扣帽扣啊。 -.- 01/19 14:57
42F:→ weedyc:若要這樣搞,那法律條文根本寫不完.... 01/19 14:57
認同
43F:推 bibimeiying:對...所以法律是要靠解釋的...端看你怎麼解釋 01/19 14:58
沒錯,所以大法官要釋憲
44F:推 weedyc:在我看來,這個案例違反了「分享...資訊(含教學...)」 01/19 15:01
45F:→ weedyc:那個網站的確都是XX程式的教學內容,po了這個網址=分享。 01/19 15:01
對
46F:→ blueicewing:那內的小程式 是不是也違規了 01/19 15:28
違規程式的定義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討論過
47F:推 aoeu:他主要想分享的東西並沒有違規, 但因為原文註明轉載請附出處 01/19 15:33
48F:→ aoeu:所以他就附上了出處, 但出處含有違規資訊這樣吧 01/19 15:33
49F:→ aoeu:如果是像我講的情境, 判到水桶我是覺得重了點 01/19 15:34
對
50F:推 Durinn:原案我本來以為只會請他把那一行修掉而已 畢竟是m文 01/19 15:35
是m文
52F:→ yogira:原始文章作者的版權宣告有說要附上該網址。Orz 01/19 15:38
沒有附上會被告,因為違反著作權,因此必須解m刪除整篇文章。
53F:→ Durinn:但總是違反板規禁止分享外掛的原則 水桶也無話可說 01/19 15:38
沒錯,板規十二的原則是禁止分享外掛
54F:→ blueicewing:違規原因:一、文章內含外掛教學網站網址 不是版權宣 01/19 15:49
55F:→ blueicewing:告有說要附上該網址 01/19 15:49
所以兩者抵觸,無法單單只移除網址就了事。
如果放上網址會違反板規被水桶;沒有放上原文網址會被告。 (你要選哪一個?)
56F:→ yogira:看來是blueicewing你不了解狀況,而先前也討論過了,彼此間 01/19 15:57
57F:→ yogira:無任何溝通交流的意義,不予解釋。 01/19 15:58
※ 編輯: lacrum 來自: 59.104.188.244 (01/19 16:05)
58F:推 weedyc:我會選擇不要分享。(茶) 01/19 16:06
59F:推 aoeu:同意樓上 XDDD 01/19 16:09
60F:→ aoeu:不過個人覺得水桶的判決希望能再斟酌比較好... 01/19 16:10
61F:推 Durinn:若在軟體作者跟外掛網站的文章作者並非同一人的情況下 01/19 16:23
62F:→ Durinn:我會盡量直接找到原作者的網站再分享 01/19 16:24
63F:推 weedyc:同意樓上。:) 01/19 16:38
64F:推 KakasiHatake:to lacrum:呃…我沒感覺你哪兒態度差啊…甭道歉啦:) 01/20 08:50
65F:推 KakasiHatake:只是,如何定義所謂的外掛網站,或是網址是否包含所 01/20 08:59
66F:→ KakasiHatake:謂的「影響公平性資訊」亦是問題。欲分享之文章本文 01/20 09:00
67F:→ KakasiHatake:無違規,但同頁面中之「亂數連結」或「訪客討論」出 01/20 09:00
68F:推 KakasiHatake:現預期外之討論,是否該判該善意分享者水桶七日? 01/20 09:03
69F:→ KakasiHatake:若分享網址是個人網址中的一篇教學文章,其他百篇文 01/20 09:04
70F:→ KakasiHatake:章裡包含極少數文章(假設兩篇),是否就算外掛網站? 01/20 09:05
71F:→ KakasiHatake:嗯,抱歉,我現在倒是鑽牛角尖了。 01/20 09:06
72F:推 KakasiHatake:上面有錯字,「個人網誌」;還有漏寫:少數文章包含 01/20 09:11
73F:→ KakasiHatake:所謂的「影響公平性之惡意程式」。 01/20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