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doka (小那ナドカ)
看板FacebookBM
標題Re: [問題] 關於檢舉模式
時間Thu Dec 17 00:56:53 2009
※ 引述《sherlockms (夏)》之銘言:
: 首先很抱歉唐突的寄了兩封信過去給版主,
: 關於檢舉事項,有幾點想要詢問。
: 第一、檢舉一定要po在板上嗎?
: 由於我不是很想到時候上臉書版玩互動或什麼的,一出現就被酸,
: 所以我比較傾向於私下寄信給版主,那麼,使用信件的方式,會受理嗎?
: 雖然在板上第16篇文章有出現過討論不過似乎沒定論,
: 有也可能是有定論而我沒注意到,所以我想再次詢問。
最好還是都發到 FacebookBM 板上,方便處理。
目前小那還沒看到因為正常檢舉導致被板上排擠@@ (本身語氣不佳除外)
開設 FacebookBM 板就是為了避免一些延時/重複處理的問題。
希望還是多多利用開放式板面來做備份與檢舉。
: 第二、當文章沒出現在板上,但有被收錄至,
: 附上的不是文章代碼而是位置,這樣的文章成立嗎?
的文章無法做為證據(可自行編輯且無痕跡)
請多多利用
F 轉寄 和
x 轉錄 來做備份,並且不要做任何的文章編輯動作。
: 第三、由於文章今天過後就超過七天了,那麼所謂七天的期限是從哪時候開始算?
: 檢舉的當下,或者是判決的當下?
依照原文發文的時間開始計算七天,超過後板主僅可刪除,不做判決動作。
若已判決文章需要上訴則依照判決時間起七天內可上訴。
: 以上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2.113
1F:→ sherlockms:這樣啊,我知道了 感謝:) 12/17 12:28
2F:→ sherlockms:另外的文章,連攤商部分都有辦法編輯嗎? 12/17 12:31
3F:→ sherlockms:我指的是版主在趕集日收錄進去的部份。 12/17 12:31
4F:推 yogira:部份,板主確實可以任意修改內的任意文章。 12/17 12:41
5F:→ sherlockms:那麼,版主有可能修改文章導致他人違規嗎? 12/17 12:44
6F:→ sherlockms:目前尚有兩篇違規文章,是版主修改,還是原文, 12/17 12:46
7F:→ sherlockms:導致他人觸犯版規呢? 12/17 12:46
8F:推 lacrum:是有可能,但是板主也有權力刪除任何一切內違規文章 12/17 12:46
9F:→ lacrum:我想板主是不會自找麻煩的 12/17 12:47
10F:→ lacrum:畢竟修改的權利是板主給的,板主有責任維護 12/17 12:48
11F:→ lacrum:如果使用者惡意使用,板主是可以拔除使用者的使用權 12/17 12:49
12F:→ sherlockms:所以,那兩篇,是原文就犯規,還是版主修改導致犯規? 12/17 12:59
13F:推 yogira:完全看不懂你是指哪兩篇。 12/17 13:10
14F:→ sherlockms:文章位置寄信給你了,抱歉我忘記我只有寄給N版主:) 12/17 13:14
15F:→ sherlockms:另外我想請問425的檢舉原文在哪裡呢?砍掉了嗎? 12/17 13:16
16F:推 lacrum:砍掉了,原文不公開查詢 12/17 13:18
17F:推 yogira:那兩篇文我有什麼理由要去修改?那兩篇均為原文。 12/17 13:18
18F:→ sherlockms:我指的是,檢舉文。 12/17 13:18
19F:→ sherlockms:既然為原文,那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12/17 13:19
20F:→ yogira:相關文章(檢舉文、證據文)均會備份、板面刪除、備份不公開 12/17 13:19
21F:→ sherlockms:嗯 感恩 12/17 13:20
22F:→ sherlockms:我想說上面那麼多檢舉文都還沒刪除怎那篇不見了~ 12/17 13:20
23F:推 lacrum:板規12......... 12/17 13:20
24F:推 yogira:那兩篇文無法做為絕對的公信力證據。建議是20日直接檢舉。 12/17 13:21
25F:→ sherlockms:嗯 感謝版主回應:) 12/17 13:22
26F:→ lacrum:有關板規12的相關文章都是不公開的 12/17 13:23
27F:→ sherlockms:我指的是檢舉文,不是犯規文章本身 12/17 13:25
28F:推 lacrum:檢舉文也是... 12/17 13:28
29F:→ lacrum:sherlockms想聊聊檢舉文裡面的東西嘛? 12/17 13:28
30F:→ sherlockms:不是很想,既然會被砍掉那我就放心了:) 12/17 13:29
31F:→ lacrum:檢舉文因為後來我就沒有再看,所以不知道推文有什麼地方要 12/17 13:29
32F:→ lacrum:注意 12/17 13:30
33F:→ lacrum:sherlockms是想問「檢舉文會不會保留」嗎? 12/17 13:31
34F:推 sherlockms:對:) 12/17 13:31
35F:→ sherlockms:因為我不是很想讓別人知道我檢舉了誰:) 12/17 13:32
37F:→ lacrum:「FacebookBM相關文章一併收入鎖起來。」 12/17 13:33
38F:→ sherlockms:425我也看不出來是誰檢舉的,文章會被砍掉沒錯吧:) 12/17 13:33
39F:→ lacrum:會砍掉沒錯,但砍的時間點是「做出判決」的時候 12/17 13:35
40F:→ lacrum:所以被檢舉人有可能會發現檢舉人是誰 12/17 13:35
41F:推 sherlockms:我只是看到410跟414還在所以覺得425的原文怎砍那麼快:) 12/17 13:36
42F:→ lacrum:Orz原來yogira已經推文做出解釋了...沒看到"囧> 12/17 13:36
43F:→ sherlockms:嗯~感恩:) 12/17 13:37
44F:→ lacrum:原來如此... 12/17 13:37
45F:→ lacrum:410跟414沒砍 是因為其內文沒有提及外掛或BUG的相關內容吧? 12/17 13:42
46F:→ sherlockms:不曉得:) 雖然我還想問為什麼無法作為絕對公信力證據 12/17 13:44
47F:推 lacrum:因為就像你說的...有可能是板主自行修改陷害他人之疑慮 12/17 13:47
48F:→ sherlockms:我不是很願意去懷疑版主的人格:) 12/17 13:48
49F:→ lacrum:但是被檢舉者可以用這樣子的方式申訴板主判決不公 12/17 13:49
50F:推 lacrum:發現我自己一開始有地方跳針( ̄艸 ̄") 抱歉 12/17 13:56
51F:推 aoeu:檢舉文一般而言不會去特別砍除, 會砍的都是因為涉及外掛&bug 12/17 14:19
52F:→ dilemmaegg:喔 原來的文章無法作為證據啊 12/22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