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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並不是判決文 只是對提出的疑問說明 1.查無原文,不予受理。 首先,板主絕對不會做出跑去刪文再推說找不到文章這種事情。 只要有板主權限的人去查馬上知道是誰刪的。 (PTT兩萬多個板..OTZ..) 這只是逼自己下台、整個黑掉又保護不到要保護的人的做法,非常沒有意義的事情。 還有,申請自刪文章備份還需要滿足一些要素 當時文章的編號 / 作者名稱 / 原文標題 才能夠申請 基本上不是想查就一定查的到的 下次如果想舉證,請直接轉錄至板上比較好喔 :) (看看那精美的ALLPOST板 總是在你要找備份的時候打你一槍...) 2.現在原文一字不漏貼上 是否可以請板主處理了呢? 我只能說,還是不行,畢竟複製貼上有太多竄改可能,有一分證據做一分事情, 這才是標準的處理程序,畢竟誰都不希望有人被關冤獄吧? 雖然捏造證據也只是無端損害自己威信的事情,不過基於板主的立場, 還是需要確確實實的證據,判起來也比較有公信力,不是嗎? 即使是像 #1A-mT9mb (FacebookBM) CMWangGG推文洗板 一堆人寄了備份給我, 我還是要等上面來的完整備份才可以判決。 3.僅受當事者舉發 有些字句當事人可能覺得沒什麼,就不會去舉發,子非魚安之魚之樂? 當然,板主覺得不妥也可以直接處分,但是這次的案件是原文已被刪除, 使用者自刪文章就某種意義來說就是對自我權力的放棄了, 為了一句推文而去查看人家刪掉不想被看的文章,這樣不太好吧? 你的假設過於誇大,但是縮小來看,萬一有人大量洗板自刪 (對板面來說夠嚴重了吧?) 我們當然會去申請調閱自刪文章來做審理。 4.不知道多少被嗆被罵的根本不知道這個板咧 ... 沒看板規,也不問板主,那我也沒辦法=_= ... 不管怎麼說被罵被嗆應該很少有板規容許吧? 不懂得為自己的權力做伸張,在這社會就是活不下去的,這不能當作理由。 5.這豈不是前後矛盾? 先說好,我想調閱的只是原文的備份,推文只是剛好而已。 但是既然調閱了就會順便處理這一篇的申訴。 6.笑話,一定要有關係? 當然不一定要有關係,如果板主覺得這句話不妥,剛好又有人來申訴, 那處分的機率就會大些,所以原則上,申訴是可以的。 但是,我們還是會以受害者的意願做為最終依據。 受害者覺得沒什麼,那我們就不處分;反之,受害者覺得好過分,我們就會處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2.113 ※ 編輯: nadoka 來自: 123.193.212.113 (12/12 21:01)
1F:推 weedyc:推小那。 12/12 21:02
※ 編輯: nadoka 來自: 123.193.212.113 (12/12 21:07)
2F:推 portalhtn:想調閱的只是原文的備份 <--所以沒打算看推文?! 12/12 21:06
3F:推 yogira:調備份同時會連推文一起取得。 站方取的資料是使用者自刪文 12/12 21:09
※ 編輯: nadoka 來自: 123.193.212.113 (12/12 21:11)
4F:推 portalhtn:那麼請問 是為了什麼要去調閱這篇文章??!! 12/12 21:14
5F:→ nadoka:#1B8lOy8n (SYSOP) 12/12 21:16
6F:→ nadoka:有人說那篇文章有違反板規的疑慮,我就去申了。 12/12 21:16
7F:→ aoeu:跑去看了一下 SYSOP, 那篇算惡意自刪嗎? 0_0 12/12 21:26
8F:推 firedeath:算了 罵的那麼難聽還是一點事也沒有 我也不好再說什麼了 12/12 21:27
9F:→ nadoka:因為我沒收到其他備份阿 囧 也沒辦法查證 12/12 21:28
10F:→ nadoka:不是說都還沒判嗎 急什麼=_=... 12/12 21:28
11F:→ firedeath:咒別人死還可以叫"小事" 好吧 我也不是當事者 算了 12/12 21:28
12F:推 portalhtn:那麼請問 是收到什麼樣的證據 說那篇本文有違規??!! 12/12 21:29
13F:→ firedeath:無論如何辛苦你們了 m(_ _)m 12/12 21:30
14F:→ nadoka:我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板主做事看證據這樣很過份嗎? 12/12 21:30
15F:→ firedeath:呃 抱歉 我以為你們已經收到站方的回應了 m(_ _)m 12/12 21:31
16F:→ nadoka:收到了SYSOP的文章會被標記S (以處理) 12/12 21:32
17F:→ nadoka:站方也不是24小時再處理事情,請給予時間。 12/12 21:32
18F:→ aoeu:亂入: "已" 不是第一次錯了喔 (光速逃) XDDD 12/12 21:33
19F:→ nadoka:下次想要立即被處理,請早一點備份至FacebookBM。 12/12 21:33
20F:推 portalhtn:程序的問題 版主是基於什麼證據 去調閱本文?? 12/12 21:33
21F:推 firedeath:那我想知道 站方把原文給你們之後 還是會因為"被罵的人" 12/12 21:34
我們會主動詢問,如果對方覺得沒差,那...你還想怎樣...
22F:→ portalhtn:給了文章代碼和推文內容 都可以說查無原文 不受理了 12/12 21:35
或許你不知道文章代碼在文章被刪除後立即失效 不信你可以去找找看 推文內容根本沒辦法用搜尋的 這樣可以了嗎?
23F:→ firedeath:沒有投訴 然後全案一樣不了了之? 12/12 21:35
24F:→ nadoka:據油雞說"原文"裡面有嚴重發言失當 12/12 21:35
※ 編輯: nadoka 來自: 123.193.212.113 (12/12 21:37)
25F:→ portalhtn:所以這個比"據版友說,推文有嚴重問題" 並拿出內容和代碼 12/12 21:37
26F:→ portalhtn:更可採信?y 12/12 21:37
27F:推 firedeath:他說"原文有嚴重發言失當"比我提出內容跟代碼還重要阿.. 12/12 21:37
28F:→ nadoka:別再說代碼了 代碼一點用都沒有 12/12 21:38
29F:→ firedeath:代碼一點用也沒有 檢舉格式裡為什麼還要叫人家附上代碼? 12/12 21:39
30F:→ nadoka:當然是原文沒被刪除的情況阿=_= 12/12 21:39
31F:→ aoeu:我試著總結一下好了, 兩邊火氣都好大... 12/12 21:39
32F:→ nadoka:原文被刪除 又沒留有有效證據 就只能走最慢的申請辦法。 12/12 21:39
33F:→ aoeu:板主的意思應該是, 能被當作有公信力的證據的文章只有: 12/12 21:40
34F:→ firedeath:有效證據還不是被當沒效orz... 12/12 21:40
35F:→ nadoka:複製貼上不能當有效證據。 這點很難理解嗎.... 12/12 21:41
36F:→ firedeath:只有站方提供的是正確的 板友提供的可能都會造假 是這樣 12/12 21:41
37F:→ aoeu:1. 未被刪除的本文 2. 直接轉錄的文章 3. 站方調出的備份 12/12 21:41
38F:→ firedeath:那一開始我沒轉過來是我不好 真抱歉orz 12/12 21:41
39F:→ nadoka:就是那三種沒錯 12/12 21:41
40F:→ aoeu:如果萬一某甲提出自已重製的證據指控某乙, 但某乙否認的話 12/12 21:42
41F:→ aoeu:會變成很有爭議 12/12 21:42
42F:→ weedyc:@firedeath: 你息息火吧 縱使我很相信你的為人 但你也不 12/12 21:44
43F:→ weedyc: 能否認,複製貼上的確會有造假的可能性吧?如果這能 12/12 21:44
44F:→ weedyc: 拿來當證據,這能服人嗎? :) 12/12 21:45
45F:→ aoeu:我覺得不要講造假啦, 這樣好像有點預設立場 XD 12/12 21:45
46F:推 firedeath:...我一直都沒有火阿 對另一位板主的做法不太認同而已 12/12 21:45
47F:→ firedeath:造假..板主都說他們不會自己找麻煩了 使用者就會嗎.... 12/12 21:46
48F:→ aoeu:其實我覺得...如果 G 板主只推 "原文已刪除" 12/12 21:46
49F:→ aoeu:沒多推後面的 "不予受理" 的話, 會不會比較沒那麼氣 XDDD 12/12 21:47
50F:→ firedeath:G板主那句"查無原文 不予受理"給人很差的感覺. 12/12 21:47
51F:→ nadoka:我都說了 我相信你們 可是判決須要證據 證據阿=_= 12/12 21:48
52F:→ aoeu:就像我前面提到的情況, 有可能某甲造假, 有可能某乙說謊 12/12 21:49
※ 編輯: nadoka 來自: 123.193.212.113 (12/12 21:58)
53F:推 portalhtn:我對於 要有不可更動之證據才判決 完全沒意見 12/12 22:07
54F:→ portalhtn:重點是在於程序上 版主何時願意去調閱文章? 12/12 22:08
55F:→ portalhtn:又是何時會直接一句"查無原文 不予受理"打發掉? 12/12 22:09
56F:→ aoeu:其實我也想講可以延伸討論的是哪些情況可以提請板主調閱文章 12/12 22:10
57F:→ portalhtn:是檢舉何種嚴重發言失當+證據 讓板主願意去調閱本文?? 12/12 22:11
58F:→ nadoka:我第三點已經做出你們要的回答了。 12/12 22:11
59F:推 portalhtn:所以是因為f版友不是當事人 那既然如此根本不用 12/12 22:13
60F:→ portalhtn:受理也無判決的問題了吧 12/12 22:14
61F:→ nadoka:你在不看清楚原文 我就不理你了 第六點請看清楚。 12/12 22:14
62F:→ nadoka: 再 12/12 22:14
63F:推 portalhtn:因為僅受當事者舉發 邏輯上跟第六點是相違背的 12/12 22:16
64F:→ nadoka:我相信你沒看到「板主亦可逕然處分」 12/12 22:17
65F:→ nadoka:所以我不理你了 12/12 22:17
66F:→ aoeu:感覺這樣滿混亂的... 12/12 22:18
67F:推 portalhtn:好個不理我 12/12 22:18
68F:→ portalhtn:僅接受當事者舉發 <--> 原則上,申訴是可以的 12/12 22:19
69F:推 portalhtn:真是有趣極了 12/12 22:21
70F:→ aoeu:這樣會變成檢舉案為無效檢舉, 但因為讓板主注意到違規事項 12/12 22:21
71F:→ aoeu:所以有可能按下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後會引發板主逕行處分機制 12/12 22:22
72F:→ nadoka:That's right. 12/12 22:23
73F:→ aoeu:這樣有可能讓人容易誤會是選擇性辦案? 12/12 22:23
74F:→ nadoka:Why? 未達處分標準就是選擇性嗎 囧? 12/12 22:24
75F:推 portalhtn:所以我才要問 檢舉何種嚴重發言失當+證據 12/12 22:25
76F:→ portalhtn:板主就會願意去調閱本文來查證?? 12/12 22:25
77F:→ aoeu:不過如果不限制當事人檢舉, 有可能會有其他討厭的情況 12/12 22:25
78F:→ nadoka:所以你到底願不願意看第三點第二段 12/12 22:26
79F:→ nadoka:例如 ? 願聞其詳 12/12 22:27
80F:→ aoeu:不是未達標準的問題. 假設內容都有違規, 也都是第三者檢舉 12/12 22:27
81F:→ nadoka:簡單說非當事人檢舉只會當作參考,不會當作依據。 12/12 22:27
82F:推 portalhtn:所以這篇文章的原文有大量洗版自刪的問題囉 12/12 22:28
83F:→ aoeu:然後有的被直接不受理, 有的有做懲處的話, 難免有人講話吧 12/12 22:28
84F:→ aoeu:大量洗板是舉例, 用不著扯到那裡 12/12 22:29
85F:→ aoeu:前面有解釋是 y 板主認為文章內容違規才調閱吧 12/12 22:29
86F:推 portalhtn:原來油雞指的是另一位板主啊 煙~ 12/12 22:30
87F:→ nadoka:我要判不處理之前至少都會先詢問過另一個板主 12/12 22:33
88F:→ nadoka:有兩名以上的板主認為未達標準,應該足夠了吧? 12/12 22:33
89F:推 portalhtn:所以y版主並非接到檢舉 而是本身認為原文有嚴重違規?? 12/12 22:34
90F:推 aoeu:我本身沒有覺得不夠呀? 只是指出可能有人會有疑慮 XD 12/12 22:35
91F:→ aoeu:至於需要不需要去想辦法避免這些疑慮就看板主們吧 12/12 22:36
92F:→ nadoka:prot 難道板主討論板務的流程我要copy一份報表給你嗎? 12/12 22:38
93F:→ nadoka:To:aoeu 我會考慮的 感謝你 12/12 22:39
94F:推 portalhtn:非也 我只要知道為何調閱這篇文章 來弭清雙重標準的疑慮 12/12 22:41
95F:→ aoeu:其實想一想, 如果在判決時把第三者的檢舉逕行處理的原因解釋 12/12 22:50
96F:→ aoeu:清楚的話, 應該就可以減少一部份的疑慮了? 12/12 22:51
97F:→ aoeu:不過不服的人還是可能會質疑......XD 12/12 22:52
98F:推 lacrum: 唔……大家冷靜一下。我來解說整個過程, 12/12 22:54
99F:→ lacrum:. 12/12 22:54
100F:→ lacrum: 要從 firedeath(以下簡稱F) 說起,總共檢舉了兩次, 12/12 22:54
101F:→ lacrum: 第一次檢舉的時候,文章是還在看板上的。 12/12 22:54
102F:→ lacrum: 結果, GeniusKiKi 在要處理的時候,發現文章被刪除了。 12/12 22:54
103F:→ lacrum: 自然是要回覆F「查無原文」,但我想 F 在意的是另外一句 12/12 22:54
104F:→ lacrum: 「不予受理」,但是 12/12 22:54
105F:→ lacrum: 查無違規文章、且無備份文,自然只能用事實不存在來判決 12/12 22:54
106F:→ lacrum: 我這樣子說沒錯吧? 12/12 22:54
107F:→ lacrum: 好的,接下來,F 又檢舉了一次,但是文章已被刪除。 12/12 22:54
108F:→ lacrum: 於是把自己所複製起來的文章貼上去當作證據。 12/12 22:54
109F:→ lacrum: 想當然這種由自己轉述的文章完全沒有「公信力」 12/12 22:54
110F:→ lacrum: 好吧,就算板主相信,做出了處罰的判決……貼出了公告 12/12 22:54
111F:→ lacrum: 試想會有多少人不服? 12/12 22:54
112F:→ lacrum: 所以,nadoka 去申請了自刪文,唯有這樣才能服眾不是嗎? 12/12 22:54
113F:→ lacrum: 沒有為了什麼原因而去掉閱自刪文,單純就是為了查明真相 12/12 22:54
114F:→ lacrum: 好了,結果這樣子一連串的舉動,卻引發了 F 以及 12/12 22:54
115F:→ lacrum: portalhtn 的聯想,開始質疑起板主群的處理方式。 12/12 22:54
116F:→ lacrum: 我現在最想知道的是,這樣子爭執來爭執去,對於案情會有 12/12 22:54
117F:→ lacrum: 什麼樣的幫助?在自刪文還沒調閱下來之前。 12/12 22:54
118F:→ lacrum: 一切都只是空談。 12/12 22:54
119F:→ lacrum: 所以能不能不要再質問了?再多的質問都比不上一篇轉錄文 12/12 22:54
120F:→ lacrum: 若要真有效率,可以參考我的檢舉方式好嗎?別再吵了…… 12/12 22:54
121F:→ aoeu:樓上...你有兩個小地方講錯 XD 12/12 22:56
122F:→ aoeu:一是申請備份是因為 y 板主認為本文內容有重大違規 12/12 22:57
123F:推 portalhtn:版主是因為原文嚴重違規才調 "想調閱的只是原文的備份" 12/12 22:57
124F:→ aoeu:二是我覺得 p 在意的點是為什麼一開始不受理 12/12 22:58
125F:→ aoeu:但後來又調備份重審 12/12 22:58
126F:→ weedyc:小那不是就說得很清楚了嗎?他調備份是原文違規,但既然有 12/12 22:59
127F:→ weedyc:人對推文內容申訴(有疑慮) 那就會一併處理 12/12 23:00
128F:→ aoeu:然後後面引發的討論是第三者的檢舉受理舉否的合宜性 12/12 23:02
129F:推 aoeu:討論板規或處理方式的合宜性並不會沒幫助呀 12/12 23:05
130F:→ aoeu:如果能讓越少人有質疑的空間, 板主也越不需要處理類似問題 12/12 23:06
131F:推 portalhtn:原文為何有嚴重違反版規的疑慮 才是我想知道的 12/12 23:06
132F:→ aoeu:只不過這串推文火氣不太小...... 12/12 23:07
133F:→ portalhtn:為何調閱這篇文章 才能弭清雙重標準的疑慮 12/12 23:07
134F:→ aoeu:如果是問為何原文違規, 等判決出來就知道啦 12/12 23:07
135F:→ lacrum:我只是覺得portalhtn一直在挑語病,如果真的照現行板規走 12/12 23:08
136F:→ portalhtn:才能合理解釋版主的調閱行動 12/12 23:08
137F:→ aoeu:還不知道因何違規, 會不會質疑得有點太早... XD 12/12 23:08
138F:→ lacrum:本案會直接未達標準,根本就不會有什麼本文第六點了 12/12 23:08
139F:→ portalhtn:對啊 如果一開始G版主就回"非當事人 不予受理" 12/12 23:09
140F:→ aoeu:如果調備份是因為另有違規, 那目前還沒有雙重標準的疑慮 12/12 23:09
141F:→ portalhtn:大家都能接受 12/12 23:09
142F:→ lacrum:P大你講到重點了 12/12 23:10
143F:推 lacrum:GeniusKiKi開始若回覆"非當事人 不予受理" 就沒事了 12/12 23:13
144F:→ lacrum:所以P大只是在怪 GeniusKiKi 板主說錯話了 12/12 23:14
145F:→ lacrum:所以只能請GeniusKiKi出面解釋,我們自行推論只會扯越遠 12/12 23:17
146F:推 portalhtn:我需要等看判決前後 有無調閱文章的正當理由出來 12/12 23:18
147F:→ portalhtn:這樣版主調閱本文的理由才充分 12/12 23:19
148F:→ portalhtn:才不會是前後標準不一 12/12 23:20
149F:→ portalhtn:至於G版主很可能只是剛好少推了一段話而已 12/12 23:21
150F:→ nadoka:我現在講出來 等等又有人要說我未審先判 所以我決定不講 12/12 23:58
151F:→ nadoka:反正等調閱完成一切才能繼續進行。 12/12 23:58
152F:推 Durinn:黑板沒說錯阿 連原文都查不到了 還怎麼論當事不當事 12/13 12:11
153F:→ Durinn:如果當初沒被自刪 查到原文 發現不是當事人 12/13 12:11
154F:→ Durinn:那自然可以一開始就回說"非當事人 不予受理" 12/13 12:12
155F:→ Durinn:但第一步驟 查文章這個步驟 就已經查不到了 12/13 12:12
156F:→ Durinn:所以只好回說"原文已刪 查無原文 不予受理"這樣 12/13 12:13
157F:推 portalhtn:非也 如果依照上面D版友的說法 那麼會變成 12/13 12:18
158F:→ portalhtn:就算本人來檢舉 也是簡單一句"查無原文 不予受理" 12/13 12:18
159F:推 Durinn:沒錯阿 自己要檢舉 卻自己把證據刪掉 那能怪誰 = = 12/13 12:20
160F:推 portalhtn:所以本案就算當事人檢舉也不受理囉??? 12/13 12:21
161F:推 reactor:除非當事人有轉錄文章到這裡吧 12/13 12:22
162F:→ portalhtn:所以只要文章當事人無保留 一律不接受也不調閱這類檢舉? 12/13 12:24
163F:→ portalhtn:那只要文章自刪掉了 難道板規就都不管嗎? 12/13 12:26
164F:→ Durinn:如果申請自刪文是輕鬆簡單的事 如果沒有下一篇江江大的疑慮 12/13 12:26
165F:→ Durinn:那當然就單純多了 12/13 12:27
166F:推 portalhtn:所以申請自刪文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除非重大違規? 12/13 12:32
167F:→ Durinn:這是下一篇江江大正要討論的東西 你有意見 建議回覆那篇 12/13 12:35
168F:推 reactor:如果本人想要檢舉,為何還要自刪? 你不覺得這樣很怪嗎> 12/13 12:36
169F:推 portalhtn:我想知道的是何種情況和程度的違規 版主會同意調閱 12/13 12:40
170F:→ Durinn:我自己有經驗 被辱罵很生氣 自刪文之後才想到可以檢舉 12/13 12:41
171F:→ portalhtn:這跟下一篇討論 原文調不到的違規 有什麼關聯? 12/13 12:41
172F:→ Durinn:看標題阿 你看你現在說的東西 跟這篇標題有關? 還是下篇? 12/13 12:44
173F:推 sunnydays:我覺得這已經算是不管對方有沒有覺得怎樣都要處罰的... 12/13 12:45
174F:→ Durinn:你在這邊討論 也只是關係到個案 個案結案就船過無痕了 12/13 12:45
175F:→ sunnydays:畢竟他除了那篇以外也常酸別人不是嗎? 12/13 12:46
176F:推 firedeath:XD 咒別人死根本已經超過酸的範圍了吧 12/13 13:05
177F:→ firedeath:不過當事人說好像也沒有要檢舉的意思 所以... 12/1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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